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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液晶面板反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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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液晶面板反垄断案

目录

事件概述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宣布,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首次制裁外企价格垄断,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1]

  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的信息,涉案的六家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尽最大努力向我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2]

事件详情

  • 起因

  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韩国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了液晶面板市场价格[3]

  • 调查

  2006年12月收到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和国内主要彩电企业的举报材料后,国家发改委随即展开调查,但起初进展并不顺利。

  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开始施行,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工作部门由原来的一个处室增加到三个,执法力量逐渐增强。

  2011年底,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始共派出55个调查组,近500人次,对案件开展密集调查。国内彩电企业也开始积极提供证据。[1]

  在发改委调查的重压之下,已在美、欧遭受重罚的台湾友达率先松动,主动到国家发改委报告了其2001年到2006年间和其他5家液晶面板企业一起参与价格垄断行为。案件自此取得重大突破。LG、台湾奇美等企业随后也到发改委提交了自认报告。[4]

  2012年底,完成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等一系列工作后,这起历时6年的涉外反垄断调查宣告收官。[4]

事件影响

  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

  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5]

事件罚单详情

  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片,LG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2.08亿元。

企业名称违法所得退还没收罚款经济制裁
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罚单列表  (单位:万元)
三星338311962187676610149
LG788775153723943.511830.5
奇美62946294031479441
友达21891155103402189
中华映管10801000805401620
瀚宇彩晶13122824
合计2084917174367514404.535253.5
注:违法所得=退还+没收;经济制裁=退还+没收+罚款。[6]

  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7]

相关处罚事件

  • 2010年12月8日,欧盟宣布,由于操控LCD面板价格,LGDisplay、奇美电子、友达光电等厂商被处以6.489亿欧元罚款。

  在欧盟宣布的罚款决定中,奇美电子被罚3亿欧元,LG被罚2.15亿欧元,友达光电被罚1.168亿欧元,中华映管被罚900万欧元,瀚宇彩晶被罚810万欧元欧盟表示,由于三星电子是第一个向欧盟披露信息的公司,因此并未被罚款。[8]

  • 2012年9月21日,友达光电因为参与全球性LCD价格操纵,且扮演领导角色,日前已被美国罚款5亿美元,友达光电的两名高管也被判入狱3年。

  检查官认为在2001年到2006年间,友达光电参与全球性的LCD价格操纵。美国司法部称价格操纵影响了一些大电脑电视企业,如苹果戴尔惠普。一些企业已经认罪,包括LG Display、夏普中华映管[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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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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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康 (Talk | 贡献) 在 2013年1月6日 23:59 发表

坐等高人分析,我能理解到的意思是咱们国家在市场保护上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我只能看到这么表层的,或许还是错的。。

回复评论
123.161.104.* 在 2013年1月7日 23:17 发表

何康 (Talk | 贡献) 在 2013年1月6日 23:59 发表

坐等高人分析,我能理解到的意思是咱们国家在市场保护上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我只能看到这么表层的,或许还是错的。。

不垄断了以后 国内企业如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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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8.* 在 2013年1月8日 21:39 发表

最主要的是,国内市场目前使用的面板份额很大部分就是以上这几家的,国内目前面板生产技术这块很落后,特别是工程屏,必须要用他们的面板,不然的话,你就别指望7*24小时开,如果价格被他们控了,那他们可真的是在捞咱们的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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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8.* 在 2013年1月8日 21:43 发表

就比如说46寸三星的LED背光源面板,其实5年前就有这个技术了,但是三星一直就是不拿出来做,为的就是不冲击他们市场上的CCFL背光源的面板,一直到2012年5月份,CCFL的价格实在是做烂了,市场上价格太透明了,三星才把LED背光源的面板拿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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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07.55.* 在 2013年1月11日 12:04 发表

罚的钱也回不到老百姓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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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93.139.* 在 2013年1月12日 11:16 发表

京东方 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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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9.117.* 在 2013年1月13日 12:47 发表

最终还是有中国市场上的消费者买这张罚单。企业把这个“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最终等于给消费者开了罚单。只有跟自由的市场环境才会对消费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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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44.144.* 在 2013年1月25日 13:21 发表

三星局中局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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