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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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Eastern Life Insurance CO., Ltd.,简称“东方保险”)目录 |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成为中国加入WTO后,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第一批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8亿人民币。
东方保险股东来自国内1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十多家股东,涵盖了资产管理、通信、水电、能源、钢铁、汽车、生物、化工、建材、零售等多个行业,涉及国有、民营等多种经济类型。东方保险的发起股东实力雄厚,在各自的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广泛的社会资源行业影响。东方保险作为一家股份保险公司,在产权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天生优势,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组织结构:东方保险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为公司内部运行效率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标客户:东方保险将目标客户市场主要定位于国内日益增长的大众市场富裕阶层。中国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预示着中国未来中间阶层的不断扩大,并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东方保险力争把握寿险市场发展的重大机遇,并有效地满足及提升小康社会大众市场富裕阶层的寿险需要。
员工队伍:东方保险具备了一支具有高度职业道德、专业业务水准和敬业精神的骨干员工队伍,能够为客户及社会提供最好的服务,公司引进了具有良好从业经验和突出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数百人,他们对中国寿险市场均有着极深的感悟和丰富的经验。东方保险根据任务需要,将之组合成了多个经营管理团队,涵盖了投资、精算、营销、法律和保险业务管理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国际合作:东方保险注重引进海外同行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以及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沟通。东方保险是国际LOMA和LIMRA协会的正式会员;在精算方面,东方保险与德勤、明德等国际著名精算事务所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再保险的业务安排,东方保险与慕尼黑再、科隆再、汉诺威再等世界级再保险公司建立了较好的业务协作关系;在财务和内部控制方面,东方保险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等机构正卓有成效地进行着合作;东方保险还就公司发展战略等课题与麦肯锡咨询公司、波士顿顾问公司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战略追求:成为中国最杰出的寿险及健康服务提供商是我们的目标。历经数年的精心准备,东方保险已然具备较为清晰的战略思维能力和精密的竞争分析能力。在深刻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差异化市场战略,逐渐形成公司独特的核心能力和在寿险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进而将竞争优势转化为业内领先的战略地位。这是东方保险永远的追求。
后发优势:东方保险作为一家全新的寿险公司,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经营负担。东方保险将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参与竞争,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中国最有价值的主流商业寿险公司。
经营范围: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东方保险在业务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均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东方保险可基于自身判断,并在报经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在国内任何地点设立分支机构,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东方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经营理念: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站在战略高度把握客观环境的变化,强调自身的应变能力,保持企业内部资源条件与外部环境的动态平衡。东方保险鼓励员工以有序创新的思维考虑未来,以有序创新的方式履行职责,并以有序创新的方法实现扩张。东方保险珍视社会对公司的信任,遵循应有的企业理论,愿意积极参加与改善社会环境的公共事务。
“东方人寿”因为涉及资金问题,已经于2004年被保监会勒令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