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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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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群(enterprises cluster)

目錄

什麼是企業集群

  企業集群的定義由於研究背景及目的不同,學者們有著不同的定義:

  (1)亞當斯密從分工的角度認為企業集群是由一群具有分工性質的中小企業以完成某種產品的生產聯合為目的而結成的群體。(2)韋伯在企業集群的定義中引入集聚因素,強調集群是企業的一種空間組織形式,是在某一地域範圍內相互聯繫的集聚體。(3)德瑞奇和特克拉認為企業集群是通過相互間的配套合作能獲取績效優勢的眾多中小企業在地理上的集中。

  (4)威廉姆森生產組織形式的角度認為企業集群是基於專業化分工和協作的眾多中小企業集合起來的組織,是介於純市場組織和層級組織之間的中間性組織,它比市場穩定,比層級組織靈活。

  (5)羅森菲爾德強調社會關係網路及企業間的合作對企業集群的活力起決定性作用,他認為企業集群是相似的、相關聯的或互補的眾多中小企業在一定地理範圍內的聚集;有著通暢的銷售渠道、積極的交流及對話,共用社會關係網路、勞動力市場服務,共用市場機會及分擔風險。

  (6)邁克爾·波特以其競爭優勢理論為基礎在《國家競爭優勢》中認為企業集群是某一特定產業的中小企業和機構大量聚集於一定的地域範圍內而形成的穩定的、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集合體。他給出了垂直企業集群與水平企業集群的定義:垂直的企業集群是通過買賣關係來聯結的眾多企業所形成的企業集群,水平的企業集群是由包括共用終端產品市場、使用共同技術、技巧及相似的自然資源的企業所組成的集群。

  (7)傑克伯斯和戴蒙把水平和垂直企業集群的定義拓展到用來識別集群的關鍵的衡量因素上。這些因素包括經濟活動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的集群過程、產業間不同部門的水平和垂直聯繫、共用技術的使用、中心活動主體(如大企業、研究中心等)的產生以及企業網路企業合作的特點等。

產業集群與企業集群概念關係的不同見解[1]

  同一論

  即認為產業集群與企業集群是同一概念。從中文期刊網檢索情況看,不少作者在有關集群問題研究的論文中對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兩個概念並不加以區分,甚至在同一篇論文中,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兩個辭彙也不時存在交替使用現象。

  角度論

  顧強、王緝慈認為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是一回事,只是觀察分析方法和角度不同,產業集群側重於觀察分析集群中的縱橫交織的行業聯繫,企業集群側重於觀察分析集群中企業地理集聚特征。

  差異論

  中山大學教授符正平認為產業集群與企業集群含義是有差異的,企業集群有地理接近的要求,而產業集群可以是地理接近型的,也可以是地理分散型的,甚至跨越了國界。

產業集群與企業集群概念的主要區別

  根據前面的討論和這兩個概念目前使用的實際,可以發現它們儘管存在一定相關性,但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地理空間方面的區別

  產業集群概念更多強調的是企業間的產業聯繫,其對地理空間的界定往往服從於產業聯繫的需要。例如:人們通常所說的荷蘭花卉產業集群的地理空間就是以國家為基準的;有些產業集群甚至是跨國界的,波特認為考察加拿大汽車產業集群就需要和美國相聯繫。企業集群概念不僅強調企業間產業聯繫,而且更強調企業間的競爭與合作關係、地方的“產業空氣”以及企業間的信任和承諾,因而對企業地理空間集中性提出了嚴格要求,企業在某一相對狹小的地理空間上的分佈(如村、鎮)必須達到一定密度才能稱為企業集群。

  產業範圍上的區別

  產業集群和企業集群概念中儘管都有“企業間的產業聯繫”,但這裡產業聯繫含義並不完全相同,產業集群概念中“產業”跨度有時比較寬廣,而企業集群內不同企業經營的產業較為集中,“產業”跨度一般比較狹窄。例如:波特所講的加利福尼亞酒業產業集群就橫跨了三次產業,包括葡萄種植業、為葡萄種植服務的產業、機械製造業、釀酒業、為釀酒服務的產業、酒類銷售業等;而我國浙江溫州和廣西柳州低壓電器企業集群,不同企業主要是圍繞低壓電器零部件生產進行分工合作的,產業僅僅集中於電器產業中低壓電器這一子產業範圍內。

  構成主體上的區別

  產業集群構成主體是多元化的,既包括企業,也包括公益性的大學、科研機構、一些非營利性組織甚至政府。企業集群構成主體則是一元化的,企業集群內任何組織都是營利性的組織或其派生組織,群內非營利組織通常是因群內企業發展的共同需要而內生的,為企業集群企業整體利益服務的,如在企業自願基礎上建立的行業協會。企業集群由於地理位置集中,而且大多位於農村和小城鎮地區,大學這些公益面相當寬的機構和組織很難成為企業集群的有機組成部分,企業集群僅僅是“企業的集群”。

  數量規模上的區別

  產業集群概念並沒有強調企業數量和企業規模。一國(地)某一產業內企業數量雖然不多,但如果企業規模很大,那麼該國(地)這一產業生產規模就可能很高,根據波特產業集群的界定辦法,該國(地)這一產業就存在顯著集群現象。而企業集群是企業的地理集中,沒有一定數量的企業是不能稱為企業集群的,並且企業集群內企業絕大部分是中小企業,企業集群有時也叫中小企業集群,因而企業集群既強調企業數量,也強調企業規模。

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的分析[2]

  一、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的同質性分析

  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都是由眾多企業組成的複合經濟組織,具有共同的本質屬性。

  1.從組織特性上看,二者都是中間性組織,本質上是相同的

  由威廉姆森的“中間性體制組織”理論可知,企業集團和企業集群都是介於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一種制度性安排,糅合了層級組織權威機制的有計劃性和市場價格機制的競爭性的優點,是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和企業這隻“看得見的手”按照不同排列方式構成的網路化組織。它擺脫了企業內部資源專用的局限性,通過一定的聯繫紐帶形成對企業外部資源的共用,極大地拓展了企業可利用資源的覆蓋面。企業通過多樣化的聯繫和互動式的合作,形成一種互補關係,大大提高了經濟效率,促進了分工和專業化的發展,降低了交易成本生產成本,優化了資源配置。所以,它們都屬於中間性組織,沒有質的區別。

  2.從經濟性上看,二者都顯出較強的四大經濟效應

  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都具有獲得四大經濟效應的作用,包括外部規模經濟外部範圍經濟速度經濟聯結經濟。外部規模經濟是指企業之間由於地理集聚或聯繫加強實現規模經濟,使學習經驗曲線中的生產成本處於或接近最低狀態。外部範圍經濟是指通過企業數量增多,生產範圍擴大以垂直聯繫獲得與供應商客戶之間的業務聯繫,以水平聯繫控制分包商產品質量等。速度經濟是指依靠加速交易過程而得到的流通成本的節約。聯結經濟是通過信息網路將眾多的市場主體相聯結,建立新型的競爭協同關係,創造出既不同於規模經濟又不同於範圍經濟的新經濟效應,這種效應能帶來低成本和乘數效應。企業依靠自身資源的積累來獲得上述四大經濟效應是極其困難的,而通過集群化或集團化的方法,在不同企業之間通過在技術、產品、資金或市場等環節上的分工、合作、交流或授權,則能實現上述效應,提高企業自身及整體實力。

  3.從內部企業間關係來看,都存在廣泛的競合關係

  企業集團雖然存在行政協調部門,但其內部的企業大多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有其獨立的企業利益,它不可能無償地將其利益轉移給企業集團的其他企業,集團內各企業間仍然遵循一種市場交易規則,與集團外的企業一樣公平交易、平等競爭,但是由於它是集團內的一員,必須要遵循集團的戰略目標,圍繞此目標企業間展開協作,共同生產和經營。而企業集群是一種非正式組織,企業間的交易主要通過市場進行,在市場中都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都要遵從市場規則,但是由於企業集群給群內企業帶來了各種健全的配套服務和基礎設施,降低了生產成本,為了維持這種優勢,企業間必然會相互合作,通過組建行業協會等,來共同維護企業集群的良性發展,形成一種良好的協作機制。

  二、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的異質性分析

  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不僅存在同質性,而且還存在許多異質性,它們是兩種不同的企業組織演化路徑。

  1.企業組織形式不同

  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二者對空間區位和產業關聯性的要求不同。企業集團不要求企業在一定地域集聚,與之相反,其戰略在於生產和銷售的分散化,在於對外擴張,在各個地區建立分部或分廠,控制當地市場,獲取高額利潤,而且集團內部企業由於實力雄厚,經常涉及不同的產業或行業進行多元化生產,以分享多行業的利潤,分散企業風險。企業集群則強調地域關聯和產業關聯,群內企業要求在特定地域內實現較強的集聚,集群一旦形成就對某一地域產生了根植性,它無法搬遷或複製。此外群內企業的生產活動存在很大的關聯性,大多從事某一行業或相關行業,形成眾多企業從事同類生產的圖景。由此也形成了一種現象,即企業集團在各個地區和行業遍地開花,而企業集群卻是星羅棋佈,在某一行業多是一枝獨秀,難有匹敵者。

  另一方面,二者的內部聯結紐帶和組織結構也存在差異。企業集團往往是以資本或其他契約方式為聯結紐帶,內部企業間相互持股,聯繫緊密,形成多層次的內部組織結構,共同抵禦市場的風險,它在企業與市場間的點陣圖中較靠近等級組織一邊。而企業集群內的企業主要是靠信任和承諾等非契約性方式聯繫的,企業間主要是一種市場化關係,相互間聯繫較鬆散,缺乏共同的、固定的層級組織結構。

  2.二者的組建方式不同

  企業集團的組建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一是通過成熟的、規範的市場(主要是資本市場)運作組建;二是通過政府的指令、撮合組建;三是由政府引導、協調,通過市場運作組建。它多是市場與政府兩隻手協作的結果。而企業集群的形成方式主要有下列幾種:由大企業改造或分拆而成(如克羅埃西亞大型造船廠的改造);以中介服務機構為主體組織(如臺灣民間標會對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以大製造企業為核心,通過分包制度形成(如日本的家電企業集群);以大學、科研機構與企業間協同作用形成(如美國的“矽谷”);以家族關係和共同的文化背景為基礎而形成(如溫州模式);由跨國公司對外投資形成(如美國電子通訊公司在新加坡、馬來西亞投資而形成的電子元件集群),等等,它多是市場自發演化的結果。

  3.運行機制不同

  從監督機制來看,企業集團由於存在多層次組織結構,可以設立專門的協調機構協調各層級的關係,促進信息的交流與傳遞,有強有力的監督控制機制,監督效果比較好。而企業集群由於沒有很緊密的聯繫紐帶,其監督機制較為薄弱,往往藉助於行會、群內企業的自發監督,監督效果比較差,監督成本比較大,因而集群企業的非集群行為往往比較突出。從企業發展與經營策略的統一性程度來看,企業集團內部成員企業之間多是通過相互參股或優勢資源相互滲透形成利益的關聯性和企業文化凝聚力,其經營戰略和目標具有統一性。而集群內企業的經營目標基本上是由市場機制這隻“無形之手”所引導,很難有統一的經營戰略和目標。

  三、分包制——企業集團化與企業集群化演化共生演化的一種模式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企業集團化與企業集群化由於自身的特點不同,成為企業組織演化的兩種不同的趨勢。但是二者並不是孤立發展的,而是互相滲透、交叉影響的。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會彼此吸收對方的優點,摒除自身的劣勢,實現共生髮展,其中分包制就是二者共生髮展的一種重要的模式。

企業集群的資源及競爭優勢分析

  1.構成企業集群競爭優勢的核心資源

  基於資源的戰略觀對戰略性資源的描述,可以將企業集群中構成其競爭優勢的資源歸納為三種:創新資源、交易資源和客戶資源

  (1)創新資源。它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企業集群突破了知識外溢使得群內企業普遍受益。二是企業集群形成一種創新壓力機制,增加了群內企業的創新動力。三是企業集群有充足的人才和信息資源為群內企業創新提供了基礎和保障。

  (2)交易資源是指更好的交易對象、更優的交易方式或更暢通的交易渠道。企業集群可以通過內部協作的外部化來增強專業能力,從而降低資產專用性和交易不確定性,最終降低交易成本,獲得優越的交易資源。

  (3)客戶資源是指企業集群可以更好鎖定和開拓目標客戶,通過建立專業、細分、通暢的群內交易渠道,更好地獲得客戶需求,把握市場變化。很明顯,企業集群的客戶資源可以更好地增加其市場競爭優勢。

  2.企業集群競爭優勢的形成

  從中小企業聚集起來增加的創新資源、交易資源和客戶資源不難看出,中小企業集群可以利用這些資源培育出技術創新優勢、生產成本優勢、區域營銷優勢和市場競爭優勢。

  (1)中小企業集群獲得的技術創新資源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培育出技術創新優勢:一是完整的行業信息與豐富的人才資源可直接轉化為創新優勢,提高生產力。二是系統內競爭壓力機制下的激烈競爭環境,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組織管理創新提供動力。三是企業集群環境有利於知識的傳播與擴散。四是中小企業集群的共同創新環境有利於降低創新風險。

  (2)創新資源、交易資源和客戶資源可以綜合構建企業的成本優勢。一是交易資源和客戶資源的集中產生集聚效應,可減少分散佈局所需的額外投資,降低物流和信息流費用。二是通過群內合資、合作或建立聯盟等方式,形成內部規模經濟。三是群內的專業化分工有利於提高了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

  (3) 客戶資源和交易資源將突顯集群的市場競爭優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企業集群有利於形成 “區位品牌”,取得協同效應、營造市場優勢。二是企業集群可通過市場規模、區域進入障礙、技術變革,以及產品差異化等取得一定程度上的產業壟斷優勢。三是通過專業市場建設及行業標準等,提高集群的議價能力。

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競爭優勢的影響分析

  1.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資源的影響分析

  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資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集群所在地產業政策變化所影響到的集群資源變化,二是其他地區產業政策調整所產生的間接影響。具體如下:

  (1)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創新資源的影響比較突出。這是因為市場經濟環境下,各地政府產業調整政策主要從人才與資金兩方面來體現。即政府對扶持產業的技術人才引進給予政策獎勵和補助,對相應的技術研發和項目建設給予稅收優惠和資助。當企業集群地的政府對產業扶持力度遠低於另一區域時,群內的人才和部分項目便可能轉向另一區域,分流創新資源,外流的項目和人才卻可共用原企業集群的競爭壓力機制。

  (2)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的客戶資源存在一定影響。國內大部分企業集群以生產製造業為主,客戶源和市場需求是穩定的,不會因為產業調整而發生重大變化。但對於從事工業中間產品加工或服務貿易類企業集群(尤其是能源供應與服務類),產業政策的調整則極有可能引起市場需求和目標客戶發生變化,從而改變集群原有的客戶資源。

  (3)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的交易資源影響甚微。不論產業政策發生何種變化,企業集群的成員企業所面對的主要交易對象、採用的交易方式、利用的交易渠道,在短期內都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從長期看,只有產業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如原聚集地對交易渠道設置障礙,另一區域有通暢的交易渠道,群外企業的交易成本低於群內企業時,企業集群才可能遷移或衰落。

  2.產業調整對企業集群競爭優勢的影響分析

  從產業調整對集群資源的影響不難看出,企業集群的競爭優勢在短期內受產業調整的影響是相當有限的。但從長期看,企業集群的技術創新優勢和成本優勢都會在產業調整過程中發生變化,市場競爭優勢也會受到一定影響,而且不同類型的企業集群所受到的影響是皆然不同的。

  (1) 不同類型企業集群的技術創新優勢會在產業調整下發生完全不同的變化。其中,高新技術類企業集群的技術創新優勢則會越來越明顯,群內企業在政策扶持下,能獲得更多科研人才和研發資金,創新動機與動力更強。而傳統產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高耗能型和自然資源依存型企業集群的技術創新優勢會越來越弱,甚至於整個集群走向衰落。

  (2)企業集群的成本優勢會在產業調整過程中逐漸減弱。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絕大部分區域的企業集群都已經達一定的規模,規模效應已經顯現。而我國產業調整的整體目標是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對員工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企業集群對勞動力、能源及土地資源集中需求,反而會增加運營成本,使得原始的、簡單的人員規模經濟可能變成規模不經濟

  (3) 市場競爭優勢短期內不會受產業調整影響,甚至形成集群降低產業調整不利影響的工具。因為產業政策的調整對交易資源和客戶資源的影響較小,企業集群市場優勢不會短期內發生改變。與之相反,不論是什麼類型的企業集群,已經形成的專業市場及銷售渠道等都是難以複製,構建起來的市場競爭優勢的有利於加強集群凝聚力,增加群內企業退出集群的障礙,減少產業調整給企業集群帶來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1. 李亦亮.產業集群與企業集群概念辨析.商業時代,2007年第14期
  2. 張培俊,劉濤,企業集團與企業集群:組織結構比較及共生模式研究.商場現代化,2008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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