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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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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全称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1]

  随着技术手段的高速发展和大数据运用的日趋成熟,中国税收征管正从“经验管税”和“以票控税”,向着“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发展[1]。

  同时,为推进税收监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平台,发票电子化是关键手段,故其发展也在近年加速推进中。预计,待“金税四期”全国全面推广上线之后,发票电子化将进一步推动全方位税收数据的智能归集和分析,使得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数字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全电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

区别 全电发票 传统发票
发票管理 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
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无需领用全电发票;
开业即可开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
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开业后需先申领专用税控;
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
纳税人需要依申请对发票增版增量
发票交付 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
交付入账发票数据自动归集
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邮件、短信等);
受票方人工下载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发票生态 依托大数据管理体系,从“控票"向"控事”转变;
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应用实现深度融合;
纳税人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通过专用税控设备实现“控票”;
发票平台功能较为单一,且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平台互相独立

全电发票票面信息[2]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全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

  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全电发票票样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于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全电发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样式区别在于:

  一是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

  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

  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推行全电发票的优点[3]

  • 领票流程更简化

  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

  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

  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一站式”服务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破除特定格式要求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 入账归档一体化

  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推行全电发票的意义[4]

  全电发票是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依据。一方面,全电发票是发票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顺应了数字经济潮流。

  另一方面,全电发票仍是交易行为的有效证明、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监督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全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且在安全性和便捷性方面,由于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在有效防范假发票上大大超越了纸质发票的同时,也提升了便利性。

  优化了营商环境

  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交易双方提供7*24小时全国统一、规范可靠、安全便捷的全电发票服务,全程留痕、不可抵赖、不可篡改,让制贩假发票、假票入账等扰乱市场秩序者无处藏身;通过实时采集发票数据、验证开票行为,可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

  精简了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

  全电发票推广后,税务机关将大幅精简发票管理流程,同步推进税务岗责体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从流程管理数字化智能管理转变,提高税务管理现代化水平。通过对税务管理行为全程留痕,构建发票管理与内部督察审计监督实时互通互动机制,紧盯发票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管理模式,为数字化人事管理、督察内审绩效考核奠定基础。

  助力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

  全电发票要素数字化、流转无纸化,将有力促进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的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继货币电子化支付之后,对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的又一次重大推动,将带来一系列的制度革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发票数据颗粒度细、可信度高,可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基础数据,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市场交易效率,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全电发票常见问题[4]

  1.受票方纳税人如何接收全电发票?

  答:受票方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全电发票。

  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2.纳税人如何开具全电发票?

  答:在允许开具全电发票的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前也无需领用发票。

  3.全电发票既然无需领用,开具额度是否受限?

  答: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前无需领用发票,但当期(月或季)开具发票有总额度限制。   注:对于跨期开票额度的计算,与领用发票最大数量的计算方法类似。纳税人每期(月或季)获得授信开票额度后,若当期(月或季)未用完授信额度,剩余额度暂时作为下期(月或季)完成上个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的最大额度,上期剩余额度与当期授信额度的差额部分暂不能使用;待纳税人完成上个所属期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才可继续使用差额部分额度。

  4.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过程中,如果提示额度不足,应怎样处理?

  答:调整可开具发票额度的方式有三种:定期调整、自动调整和人工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人工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若经“定期调整”、“自动调整”后仍提示额度不足,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即申请“人工调整”。

  5.全电发票、纸电发票是否共享一个额度?

  答: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但是授信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6.在全电发票未普及时,接收全电发票是否存在风险?

  答:全电发票只是纸质发票的电子化,只要合规使用就没有风险。收到发票时,注意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票据真伪,另入账时注意不要重复报销。会计档案整理时,要保存复印件和电子数据文件。注意及时勾选认证。

  7.收到没有发票代码、只有发票号码的全电发票,是否可以入账及抵扣?

  答:可以。全电发票取消了“发票代码”,由全国统一赋码,即20位“发票号码”。因此,收到的发票无需具备“发票代码”亦可使用。

  8.全电发票是否能补开具原税率发票?

  答:能。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9.如何对全电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0.试点纳税人能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吗?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后,从事机动车(含二手车)业务,暂不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机动车”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上述三种发票的,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11.收到全电发票如何校验真伪?

  可以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仅支持单张发票查验模式,包括手工查验及扫描查验等方式。注:查验全电发票,仅需要填写发票号码,不要填发票代码

  或者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里查验。另外在发票查询统计里,查询条件选取得发票,还可以直接查到发票购方税号是你公司税号的全部发票。

  12.使用全电发票如何保障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

  全电发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

  从隐私性来说,全电发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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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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