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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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主權(Consumer's Sovereig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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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主權”一詞最早見諸亞當·斯密的著作中,後來馬歇爾加以發展,認為它是經濟理論中不可動搖的原則.奧地利學派、劍橋學派以及哈耶克、費里德曼等更是把消費者主權看作是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原則。
消費者主權是指在決定某個經濟體系所生產的商品類型和數量時起著關鍵性作用。也就是說,在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相互關係中,消費者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生產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意願來進行生產。消費者主權是市場經濟中組織生產的關鍵因素。消費者按價格支付的貨幣量就是消費者對消費某種商品所獲得的滿足的評價。
在完全競爭市場上,當邊際成本等於價格時,生產者供給的產品最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從生產者方而說,邊際成本是增加一個單位產量而付出的代價。生產者如果不生產這個單位產量,就可以生產其他產品。因此,邊際成本是為了增加一種產品的單位產量而犧牲的其他產品的價格,也是用於增加一種產品的單位產量而不用於另一種產品生產的生產資源的價值。廠商將生產進行到邊際成本等於價格時,就意味著這種產品的邊際單位的價值正好等於為此而犧牲的其他產品的價值。這時資源配置正好達到最優狀態,消費者已經不可能通過改變資源的用途來增加自己的滿足。從消費者方而說,價格是消費者對於這種產品的邊際單位所支付的貨幣量,消費者從消費邊際單位獲得的效用正好等於為此支付貨幣所失去的效用。這樣MC=P就意味著同時達到了資源配置的最優狀態和消費者獲得最大滿足的狀態。
這可以用圖來說明(如圖所示)。假定一個社會由兩個消費者和兩個廠商組成,並假定成本不變。我們可以分別給出A,B消費者及市場需求曲線(由A,B兩個消費者需求曲線加總而成),以及作為單個廠商成本曲線總和的市場供給曲線。市場供求相等表明完全競爭條件下能夠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進行生產並能夠使消費者得到最大的滿足。
消費者主權是指在一個經濟社會中消費者在商品生產這一最基本的經濟問題上起決定性作用。
這種作用表現為:消費者用貨幣購買商品是向商品投“貨幣選票”。“貨幣選票”的投向和數量,取決於消費者對不同商品的偏好程度,體現了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和意願。而生產者為了獲得最大的利潤,必須依據“貨幣選票”的情況來安排生產,決策生產什麼、生產多少、如何生產等等。這說明,生產者是根據消費者的意志來組織生產、提供產品的。西方學者認為,這種消費者統治的經濟關係,可以促使社會的經濟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從而使全社會的消費者都得到最大的滿足。微觀經濟學中對完全競爭市場的長期均衡狀態的分析通常被用來作為對消費者統治說法的一種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