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T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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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T模式(Build-Own-Operate-Trans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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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T,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一一轉讓,是私人合伙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產業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併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
一是所有權的區別。BOT方式,項目建成後,私人只擁有所建成項目的經營權;而BOOT方式,在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私人既有經營權,也有所有權。
二是時間上的差別。採取BOT方式,從項目建成到移交給政府這一段時間一般比採取BOOT方式短一些。
每一種BOT形式及其變形,都體現了對於基礎設施部分政府所願意提供的私有化程度。BOT意味著一種很低的私有化程度,因為項目設施的所有權並不轉移給私人。BOOT代表了一種居中的私有化程度,因為設施的所有權在一定有限的時間內轉給私人。最後,就項目設施沒有任何時間限制地被私有化並轉移給私人而言,BOO代表的是一種最高級別的私有化。
換句話說,一國政府所採納的建設基礎設施的不同模式,反映出其所願意接受的使某一行業私有化的不同程度。由於基礎設施項目通常直接對社會產生影響,並且要使用到公共資源,諸如土地、公路、鐵路、管道,廣播電視網等等。因此,基礎設施的私有化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
對於運輸項目(如收費公路,收費橋梁,鐵路等)都是採用BOT方式,因為政府通常不願將運輸網的私有權轉交給私人。在動力生產項目方面,通常會採用BOT、BOOT或BOO方式。一些國家很重視發電,因此,只會和私人簽署BOT或是BOOT特許協議。而在電力資源充足的國家(如阿根廷),其政府並不如此重視發電項目,一般會簽署一些BOO許可證或特許協議。最後,對於電力的分配和輸送,天然氣以及石油來說,這類行業通常被認為是關係到一個國家的國計民生,因此,建設這類設施一般都採用BOT或BOOT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