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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杠桿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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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杠桿合約(Gold Leverage Contracts)

目錄

什麼是黃金杠桿合約[1]

  黃金杠桿合約是指投資者先支付占黃金投資總額一定比例的頭期款,其餘不足部分由契約賣方(銀行公司)提供資金融資的一種黃金投資工具。一般來說,投資者首先至少要支付20%的頭期款,也就是說,提供契約的賣方最多可以為投資者提供80%的融資,而且融資利率較銀行貸款利率一般要高1個百分點左右。由於契約賣方提供絕大部分資金,因此,所購黃金由賣方質押,投資者要想得到黃金,須償還全部貸款;投資者也可繼續支付利息,保留黃金所有權,否則必須立即清算

黃金杠桿合約投資的成本[1]

  在黃金杠桿契約投資中,投資者除了必須支付一定的黃金價款以外,還必須支付給黃金杠桿契約賣方一筆利息費。因為如上所述,黃金杠桿契約的賣方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大筆融資貸款,它有權收取相應的利息費,而且這筆利息費比一般銀行貸款利息費相對要高一些。

黃金杠桿合約投資的優缺點[1]

  從黃金杠桿契約的內涵來看,這種投資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可以以小博大,即投資者可以以數倍於自己實際擁有的現金進行黃金投資活動,因此,黃金杠桿契約投資與黃金期貨投資所具有的以小博大的特征極為相似。

  但是,這種投資也有一定的不足:一是由於投資者只支付很少一部分價款,因此,購買黃金後的第一位抵押權歸契約賣方,而非投資者本身,除非投資者付清全部款項,否則黃金所有權不歸投資者;二是當契約賣方急需資金時,可能迫使投資者償還其餘款項,或不顧黃金價格的高低而清償投資者所擁有的黃金。

  因此,黃金杠桿契約雖具有以小博大的優點,但也有一定的風險,投資者必須三思而後行。

黃金杠桿合約投資的運作程式

  黃金杠桿契約投資的運作程式是:

  ①買賣雙方簽訂黃金杠桿契約,投資者支付占黃金投資金額20%左右的頭期款,其餘80%的價款由契約賣方進行墊付。

  ②契約到期時,投資者必須以事先約定的價格提取某一固定數量的黃金。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祝合良,劉山恩著.炒金寶典.第六章 紙黃金投資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3年0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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