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確定型財務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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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非確定型財務決策[1]
非確定型財務決策指對未來情況完全不掌握,決策方案可能出現多種不同的結果,其結果又不能確定的決策。對這種非確定型財務決策,要求決策者在實施過程中,要根據事物發展情況,加以修正和調整。
非確定型財務決策的缺點[2]
非確定型財務決策方法,一般都屬主觀決策方法,缺乏嚴密的數學計算,主觀性強,把握不大。因此,在實際財務管理工作中,一般儘可能預測出各種自然狀態的概率,把它們轉化為風險性決策,運用科學性更強、準確性更高的風險型財務決策方法。
非確定性財務決策的條件[2]
(1)有一個明確的決策目標,如最大利潤、最低成本、最短的投資回收期等,
(2)存在著決策者可以選擇的兩個以上的可行方案,
(3)存在著不以決策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兩種以上的自然狀態,如市場銷售情況好,不好或中等,
(4)不同可行方案在不同自然狀態下的損益值可以計算出來。
對於非確定型財務決策,目前我國企業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
1.最小最大損益法
這種方法包括兩個方面:從收益的角度來說,它就是通過計算,把各決策方案的最小收益值計算出來,選擇收益值最大的方案作為最優的決策方案,這叫“小中取大曠,從損失的角度來說,它就是把各決策方案中可能發生的最大損失計算出來,然後選擇損失最小的方案作為最優方案。例如,有3個方案A、B、C,通過計算得到它們的最小收益值分別為—5、0、10,其中10最大。因此,應選擇方案C,由於這是一種比較保守的決策方法,所以又稱“悲觀原則曠。這種方法的出發點是力求損失最小,從最不利的情況來考慮。
2.最大最大收益法
這種方法與最小最大損益法相反。從收益的角度說,它是通過計算,把各決策方案的最大收益值計算出來,然後選擇收益值最大的方案作為最優的決策方案,即“大中取大法”,從損失的角度說,它是先把各方案的最小損失值計算出來,然後取所有方案中損失值最小的作為最優的決策方案。由於這種方法總是從最有利的情況來考慮問題,因此又叫“樂觀原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