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會計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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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態會計要素,描述一瞬間的資產和對資產的要求權,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資產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基本特征
a)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
b)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
c)包括未來經濟利益
確認條件
a)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關於資產的確認,除了應當符合定義之外,以上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只有在同時滿足的情況下,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負債
負債指企業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它是企業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是企業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負債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負債特征
a)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b)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c)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
所有者權益
指企業投資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所謂凈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它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指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的財產物資。
資本公積
指投資者實際繳入的資本超過投入資本的差額(股本溢價),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
盈餘公積
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
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