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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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醫療又稱統籌醫療,是國家、雇主、居民按一定比例籌集資金作為醫療費用,人們在生病時可以享受免費或部分免費醫療服務的衛生保健制度。集資醫療包括合作醫療、勞保醫療及部分地區同時實行的健康保健保償制度、鄉鎮企業職工健康醫療、獨生子女保健等形式[1]。
集資醫療的分類[1]
對於集資醫療應該說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可循,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1.按集資形式分:單一型,指國家、集體、個人三方中任何一方單獨集資;混合型,是指二方以上共同集資。
2.按國家、集體參與量分:高福利型,指國家、集體集資部分占集資額的比例在60%以上;福利型,是指國家、集體集資部分占集資額的比例在20%以上;互濟型,是指以集資者互助互濟為主。
3.按集資醫療報銷面分:泛益型,指受益面較廣,報小病不報大病,包括合醫不合藥、合藥不合醫、“四費”(指掛號費、註射費、檢查費、敷料費)減免等形式;風險型,指為主要解決因病致貧,只報大病不報小病;結合型,指既報大病又報小病,二者兼而顧之。
4.按管理形式分:有村集村管、村集鄉管、鄉村合管、全縣統籌等。
集資模式的探索[2]
集資醫療制度是解決農民醫療保健服務的社會福利制度。在思考集資醫療模式時,應把握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梯度存在,逐步完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是集資醫療制度的物質基礎和有效保證,對其有很大的約束力,但筆者認為經濟水平不是集資醫療制度存在的決定因素,關鍵在於要用適宜的模式與之配套。根據當前農村經濟發展,大致可分為四類。
1.村戶均富。特點是農民對衛生服務的需求量大,需求層次較高,個人支付能力較強。對這種地區集資醫療要充分發揮集體優越性,集體參與量應在60%以上,提倡個人適當集資,疾病覆蓋種類廣中有制,報銷面宜結合型,管理上可以是村集村管,或鄉村合管。這類一般容易搞,集資結構較緊密,易持久鞏固,但要隨時註意糾正管理上的偏差。
2.村戶經濟一般。這類地區占大多數,是重點研究的對象。特點是農民的衛生服務需求不能滿足,醫療消費層次多在鄉、村二級,支付能力不強。集資醫療工作要著眼於爭奪、開發集體積累的資源,從而刺激個人集資願望,爭取有一定比例人口覆蓋,報銷宜結合型,在管理上傾向於村集鄉管。
3.村窮戶富。這種地區的特點是缺少集體資金的資助,農民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對集資醫療制度的接受性差,工作難度大,集資形式多為單一型,以集資者互助互濟為主,集資量往往有限宜搞風險型。這類集資的結構脆弱,易垮易散。
4.村戶均窮。特點是衛生服務需求極度低下,支付能力弱,對病災的經濟耐受性差,農民對集資醫療要求強烈。這是一批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群,是國家要重點扶持對象,特別要動員鄉財政的資源,農民個人適當支付集資費,宜搞相對風險型,重點解決因病致貧;或者泛益型,重視滿足最基本的醫療保健需求,在管理上提倡村集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