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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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記憶是指永久性的信息存貯,一般能保持多年甚至終身。它的信息主要來自短時記憶階段加以覆述的內容,也有由於印象深刻一次形成的。長時記憶的容量似乎是無限的,它的信息是以有組織的狀態被貯存起來的。
長時記憶能保持許多年甚至終身的永久性記憶。它的容量似乎無限,但也有人認為它的範圍是5萬到10萬個組塊。長時記憶的信息主要是對短時記憶內容加以覆述而來的,也有由於印象深刻一次形成的。
自19世紀末期H.艾賓浩斯開始記憶實驗以來,大多數心理學家對記憶的研究都是有關長時記憶的,研究的課題主要集中在長時記憶中信息的組織和遺忘的規律。
過去一直認為長時記憶的信息是以聯想的方式組織的。20世紀30年代,F.C.巴特利特提出了“圖式”的概念。他認為識記是把新材料整合到個人的圖式中,即組織進個人的知識經驗中,這樣新材料就進入了記憶的存儲系統。50年代,研究者發現人們學習排列不規則的詞表後,回憶時往往要加以分類的現象,因而認為組合依賴於概念的分類。70年代,E.托爾文提出語義記憶和情景記憶兩種長時記憶系統,認為它們之間存在著差異。語義記憶存儲的信息是詞、概念、規律,以一般知識作參考系,具有概括性,不依賴於時間、地點和條件,不易受外界因素干擾,比較穩定。情景記憶存儲的信息是以親身的經歷作參考系,因此是一時性的,時空上有限定條件,容易受各種因素的干擾。
有詞語和表象兩種信息組織方式,即言語編碼和表象編碼。言語編碼是通過詞來加工信息,按意義、語法關係、系統分類等方法把言語材料組成組塊,以幫助記憶。表象編碼是利用視形象、聲音、味覺和觸覺形象組織材料來幫助記憶。依照所貯存的信息類型還可將長時記憶分為情景記憶和語義記憶。
長時記憶信息的提取有兩種形式:回憶和再認。這兩種形式提取信息都需要運用一定的策略,即依靠一定的線索和選擇一定的中介。在這方面有兩種看法:一種是搜尋理論,認為信息的提取是根據信息的意義、系統等來搜尋記憶痕跡,使痕跡活躍起來,回憶出有關的項目;另一種是重建理論,認為記憶是一種主動的過程,存儲起來的不是成熟的記憶,而是一些元素或成分,回憶就是把過去認知成分彙集成完整的事物。人們認為這兩種理論並不矛盾,適合於不同的編碼方式。搜尋理論可能適合於表象記憶,重建理論則適合於言語記憶。
關於長時記憶中的遺忘,艾賓浩斯對隨時間進展所引起的保持喪失的現象作了數量化研究。中國心理學家陸志韋等人發現:剛學完不能及時回憶的材料,經過一段時間後在記憶中又呈現出來了。這種現象稱為記憶的恢復。因此人們認為長時記憶的遺忘,與感覺記憶和短時記憶的遺忘在機制上有所不同,可能不是痕跡消退的結果,而主要是由於前攝抑制和倒攝抑制的干擾,使信息提取發生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