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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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社會學(Urban 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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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社會學是社會經濟學的分支之一,是以都市為主體,對都市內社會結構、社會組織、社會心理、社會問題、社會發展規律等等作研究對象的科學。
都市社會學作為研究都市社會整體的學科,其確立學科地位主要憑藉兩個特點:一是對“空間”的關註。作為社會學科內少有的引入空間概念的分支,其試圖理清社會關係在物理空間內的狀況,和由此造成的社會空間的影響。二是將都市生活看作是一種新型的生活方式,在時間(都市化的過程)和空間(都市物理環境)的交錯中,放入社會生活共同體(家庭、鄰裡、朋輩群體、社區、階層等)。最後將二者聚焦為貫徹始終的命題,人類社會生活和都市環境的變化。
都市社會學基礎性理論,也稱古典都市社會學理論是由四位20世紀初的社會學家奠定的,其分別為滕尼斯、塗爾乾、齊美爾和韋伯。他們多通過橫向對比和縱向對比來闡述都市社會與非都市社會的差異。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對都市社會的理解基本等同於現代性社會。
具體而言,這些雙子概念是,滕尼斯《禮俗社會與法理社會》中禮俗社會的“共同體”和法理社會中的“社會”,塗爾乾《社會分工論》中“有機團結”和“機械團結”,齊美爾在《都市與精神生活》“理性、傲慢和冷漠”的都市人和與此相對的鄉村社會學。韋伯的《都市》所提到的“完全都市社區”和“中世紀都市”,以及“西方型”都市和“東方型”都市。
作為獨立學科建立起來的標誌性人物,芝加哥學派的帕克延續了這一學派重視經驗性研究的傳統,在《都市:對於開展都市環境中人類行為研究的幾點意見》一書中提出,“都市決非是簡單的物質現象,決非簡單的人的構築物。
”都市“是一種心理狀態,是各種禮俗和傳統構成的整體,是這些禮俗中所包含、並隨傳統而流傳的那些統一思想和感情所構成的整體”,都市並不是雜亂無章、一團混亂的;相反,都市有其秩序性,它總是要把它的人口和機構安排成一種秩序井然、堪稱典範的和諧構圖。帕克把自己的學說稱之為“ 從動物和植物中分化出來的人類的生態學,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都市生態學”。
在帕克之後,芝加哥學派的都市生態學還有一系列,也就是“人群的空間分佈的各種社會原因和非社會原因”的理論,分別是:伯吉斯的同心圓模式、霍伊特的扇形理論、哈裡斯和厄爾曼的多核心理論。
除了傳統社會學家的觀點,還有另外其他學科對都市的認識影響了都市社會學的發展,成為研究都市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德國地理學家克裡斯塔勒(Christaller,1933)提在《德國南部中心地原理》中提出的六邊形理論,討論了出於商品銷售半徑的考慮,都市分佈在大小層次和地理結構上有一定的規律,即呈現六邊形狀分佈的都市商業覆蓋範圍,不同層次的都市有不同大小的覆蓋範圍。
都市的大小最終交錯了為多個六邊形鑲嵌交匯節點式的分佈。美國漢學家施堅雅《中國農村市場和社會結構》中提出了六級市場原理,認為傳統中國社會存在從“小市”到“中心都會”分佈的交易市場,因覆蓋範圍的大小差異決定了集市的大小,而人口分佈的稠密程度則決定了集市的多寡。
在中小型市場還存在著約定的趕集時間,時間的間隔因為大小而有所差異。另外,都市史學也有一些較有影響力的作品,如羅威廉的《漢口:一個中國都市的商業與社會1796~1889》,史明正的《走向近代化的北京城》,韓起瀾的《蘇北人在上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