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破產義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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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破產義務罪(Crime Against Duties In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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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違反破產義務罪[1]
違反破產義務罪指破產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違反法律規定的財產及帳簿報告與移交義務,或違反說明、答覆義務而構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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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破產義務罪的分類[2]
(1)違反財產報告及移交義務罪。在破產程式中,破產人依法有義務按破產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並應將其全部破產財產及聯絡文件,移交給破產管理人。如破產人拒絕履行這種義務,造成破產管理人管理財產不能,或致使破產程式無法順利進行時,則構成本罪。
(2)違反說明義務罪。破產人或其代理人,在破產程式中,對法院或破產管理人或債權人會議就財產或業務狀況提出的查詢,有答覆和說明的義務,如無故不履行甚至作虛偽陳述的,也構成違反義務罪。在理論和司法實踐中設立本罪的目的,在於查清事實,避免錯誤,使破產程式得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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