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開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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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轉開保函[1]
轉開保函是指根據申請人委托,擔保銀行向受益人所在國的一家銀行開出反擔保函,委托受益人所在國的銀行向受益人開出保函並遞交給受益人。
當受益人要求一份由其本國銀行開立的保函,而委托人與該銀行又無業務關係的時候,委托人可以要求其往來銀行去指示一家受益人所在地銀行開出這份保函。這一指示是由委托人的銀行向受益人所在地銀行發出的,並要求該銀行憑指示方開出的反擔保函(反補償協議)開出保函,指示方則有權向其客戶——委托人要求補償。
轉開保函的索賠流程案例[1]
例如,中國C公司和巴西B公司為在巴西建一座工廠,簽訂了一份合同,同時合同中規定C要提交一份銀行保函來擔保這份合同。C在國內與一家J銀行有業務關係,C公司委托人要求其往來銀行J銀行(指示方)指示受益人B公司所在國家的有意合作的擔保人H銀行憑J銀行的反補償協議向B開出保函。這種四方當事人保函就是轉開保函,即由作為指示方銀行(J銀行)指示H銀行憑其反擔保函開立保函,而不是由C公司的往來銀行直接向B公司開出保函。H銀行就是轉開行,J銀行就是反擔保人。
轉開保函的索賠流程如圖1所示(箭頭表示索賠方向)。圖1中:①C公司與B公司簽訂基礎合同;②C公司在基礎合同項下違約,B公司根據H銀行開具的保函向擔保銀行H銀行索賠;③H銀行向B公司履行擔保付款的同時,根據J銀行開具的反擔保函向J銀行索賠;④J銀行向H銀行賠付時,根據與C公司簽訂的反補償協議(或索償擔保)向C公司要求補償。
在這一結構中包括4個不同的合約:C公司與B公司之間簽訂的基礎合同;C公司與J銀行之間訂立的反補償協議(索償合約);J銀行開給H銀行的反擔保函;H銀行開給B公司的保函。這些合約是彼此獨立的,每個合約只涉及本合約的訂約人,與其他合約訂約人無關。C公司指示J銀行安排H銀行開出保函,同時向J銀行提交一份反補償協議(或索償擔保),作為其向J銀行的保證;J銀行指示H銀行憑J銀行的反擔保函開立保函;H銀行向B公司開出保函。
若發生索賠,按圖1所示方向進行。B公司向H銀行提出索賠要求,若此要求與保函規定相符,則H銀行應付款;H銀行在反擔保函項下向J銀行提出索賠要求,若此要求與反擔保函規定相符,J銀行必須向其付款;然後,J銀行根據其與C公司訂立的反補償協議或索償協議向C公司索要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