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利夫婦的傳播系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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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利夫婦的傳播系統模式是指1959年美國一對從事社會學研究的夫婦J.W.賴利和M.W.賴利在《大眾傳播與社會系統》一文中提出的一個引人註目的系統模式(如圖)。
任何一種傳播過程都表現為一定的系統的活動,而多重結構是社會傳播系統的本質特點:
(1)從事傳播的雙方即傳播者和受傳者都可以被看作是個個體系統,這些個體系統各有自己的內在活動,即人內傳播;
(2)個體系統與其他個體系統相互連接,形成人際傳播;
(3)個體系統不是孤立的,而是分屬於不同的群體系統,形成群體傳播;
(4)群體系統的運行又是在更大的社會結構和總體社會系統中進行的,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形態的大環境保持著相互作用的關係。賴利夫婦認為,報刊、廣播、電視為代表的大眾傳播,也不外是現代社會各種傳播系統中的一種。
從這個模式中可以看到,社會傳播系統的各種類型,包括微觀的、中觀的和巨集觀的系統,每個系統既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又與其他系統處於普遍聯繫和相互作用之中。每一種傳播活動,每一個傳播過程,除了受到其內部機制的制約之外,還受到外部環境和條件的廣泛影響。這種結構的多重性和聯繫的廣泛性體現了社會傳播是一個複雜而有機的綜合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