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租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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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租確認書(Fixture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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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租確認書是指租船運輸過程中,在簽訂正式的租船合同之前,船舶出租人和船舶承租人就租船合同的主要條款、雙方約定的主要條件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協議文件。簽署訂租確認書說明租船合同雙方已經做好了履約的準備,一般來說,訂租確認書的簽訂就意味著租船合同成立。
訂租確認書的主要內容[1]
(1)制定訂租確認書的日期;
(2)船名(註明是否可代替);
(3)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
(4)貨物的名稱、數量;
(5)裝運港和受載期;
(6)卸貨港;
(7)裝卸條款;
(8)運費率或租金;
(10)所採用的租船合同範本的名稱;
(11)其他特殊約定事項;
(12)雙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簽字。
訂租確認書是租船程式的最後階段,也表明瞭一項租船業務即告成交。通常的做法是,接受訂租後當事人之間還要簽署一份“訂租確認書(Fixture Note)”。“訂租確認書”無統一格式,但其內容應詳細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過程中承諾的主要條款。訂租確認書經當事人雙方簽署後,各保存一份備查。
- ↑ 楊茅甄主編.現代物流(Logistics)理論與實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