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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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交易(fictitious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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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交易是證券操縱行為的一種方式,主要包括沖洗買賣(washsales)和相對委托(matchedorders)。前者是指買賣雙方均為同一人,交易雖然完成卻不改變有價證券的實質所有權;後者則是事先與他人通謀,在自己購買或出售有價證券的同一時間,由他人以同一價格出售或購買相同品種和相同數量的有價證券。實際上,前者好比同一個人把球從左手拋到右手,後者好像兩個人把一個球拋來拋去。但無論如何,這兩種行為的目的都不是買賣證券,而是要做出與正常交易外觀相同的“記錄”交易,然後經證券市場的揭示板向投資大眾傳播虛假的信息,以誘導投資者進行同種證券的交易,故稱為“虛偽交易”。
虛偽交易是利用大量的買進賣出製造出交易活躍的假象,目的在於吸引廣大投資者的加入。在交易量大增的情況下,進行虛偽交易的證券操縱者可以趁高價賣出或趁低價買進以獲利。虛偽交易對於操縱者實現操縱市場的目的十分有用,因為在證券市場上有眾多的證券商從事證券代理業務,操縱者可以向不同的證券商分別發出交易委托(有時操縱者甚至向同一證券商發出內容正好相反的指令),此委托可以很快地被執行,而該交易又可以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及證券市場的行情揭示板等媒體,廣泛而又迅速地傳達給廣大投資者。從媒體上獲悉交易所交易報告的投資者,一般都會認為該報告反映的是實際的交易量,這樣就會被該虛偽的交易記錄誤導而最終遭受損害。換言之,由於虛偽交易將虛偽的供求關係隱藏在證券市場的交易記錄里,而一般說來量又是價的先行指標,通過交易量和交易價格之間的互動關係,不僅能吸引預期追漲殺跌的投機性買盤或賣盤,也可以誤導進行技術分析的投資者,使之做出錯誤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