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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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買賣(Proprietary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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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買賣是指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帳戶買賣證券的行為。也就是指證券交易櫃臺運用自有資金或自有營運資金向證券出售人買進證券,然後以略高一點的價格賣給證券購買者,證券交易櫃臺通過買賣差價獲取收益。自營買賣方式是目前國內外櫃臺交易的主要方式。它的好處在於成本低而方便,對於投資人來講無需支付委托經紀人的費用,可直接與櫃臺成交,而且一旦價格合適即可錢貨兩訖,雙方都很方便。
自營買賣的程式 [1]
自營買賣的程式是:
①填具證券買方或賣方成交單。成交單內容應包括成交證券的名稱、成交單價、數量、證券編號等。記名證券應填寫買方或賣方的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並提供身份證件,同時予以背書。
②證券交易櫃臺受理後,審核成交單內容,點收款項或證券,鑒別真偽,並驗看身份證件。
③證券交易櫃臺核對驗證無誤後,即行交割,一手交錢,一手交證券。
④記名證券加蓋背書,填具證券過戶申請書後,由買入方向證券原發行單位辦理過戶手續。
核算櫃臺自營買賣業務 [2]
利用櫃臺交易方式的自營證券買賣分為買人證券和賣出證券兩類業務。按照目前證券交易的有關規定,股票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集中進行競價交易,也就是說,股票目前不准進行櫃臺交易。因此,在證券公司進行櫃臺交易的自營買賣業務只是一些小額的債券等。
1.公司買入證券
業務操作程式,包括:
(1)櫃臺自營買人證券,客戶按證券公司的自營價格賣出證券。需填制“賣出證券申請清單”,連同證券一併交櫃臺營業員。
(2)營業員受理後,首先核對證券名稱、品種,清點證券數額,同申請單上票面總額核對相符並加蓋私章後,將對號單交客戶。然後,填制一式三聯的“證券買人交割結算單”,連同證券一併交證券出納員。
(3)證券出納員受理後,首先覆核券種數額,相符後將申請單留存,作有價證券表外科目收入憑證附件,然後將三聯單加蓋私章後送交現金出納員。
(4)現金出納員受理後,首先按照交割結算單上金額配款,或按客戶要求去財務部領取轉賬支票,將第一聯留存作現金或銀行存款付出憑證附件,然後將第三聯客戶收據加蓋私章後,連同現金或轉賬支票交櫃臺營業員。第三聯借方憑證留存。
(5)櫃臺營業員收到後,覆核現金,核對客戶對號牌後將現金(或轉賬支票)和客戶收據一併交客戶收執。
2.公司賣出證券
業務操作程式,包括:
(1)櫃臺自營賣出庫存證券,客戶按證券公司自營牌價買人,需填制“買人證券申請單”,加蓋私章或簽字後一併交櫃臺營業員。
(2)營業員受理後,首先審核申請單有關內容,填制一式三聯的“賣出交割結算單”,並按實收金額收取現金,或填寫客戶攜帶的轉賬支票金額後將對號牌交客戶。然後,將三聯單申請單加蓋私章和現金(或轉賬支票)一併交給出納。
(3)現金出納員受理後,首先覆核現金或支票同實收金額是否相符,加蓋私章後將第三聯客戶收據和申請單交證券出納員。
(4)證券出納員受理後,將申請單留存,作庫存證券表外科目收入傳票附件,在第二聯出示憑證上加蓋私章留存,在第三聯客戶收據上加蓋業務公章一併交櫃臺營業員。
(5)櫃臺營業員覆核證券,核對客戶對號牌後,最後將證券和收據交客戶收執(若客戶交付轉賬支票,須待支票收妥入賬確認後,再將證券交付客戶)。
3.自營證券的計價方法
即使在櫃臺自營買賣證券,也有個證券成本的計價方法問題。自營證券的具體計價方法,以及自營買賣業務的會計核算將在下一章中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