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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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監護(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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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職業健康監護[1]
職業健康監護是指以預防職業病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檢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係,並及時地將健康檢查資料和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採取千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內容包括醫學監護、接觸控制和信息管理。
影響職業健康監護質量的因素[2]
1.國家重視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實施
(2)《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2002年5月1 日實施, 目前修訂中(修訂為《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
(3)《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05年12月1日實施
(4)《放射診療管理規定》2006年3月1 13
(5)《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2007年l0月1 日實施
(6)《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2007年11月1日實施
(7)《勞動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實施
(8)《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HD8—2015)》2009年8月21日實施
2.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主動性
用人單位在職業健康監護中起主導作用,用人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積極動作起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就能很順利地開展。積極宣貫《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訂職業健康監護規劃、制度等,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提高主動開展監護率。
3.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
勞動者在職業健康監護中起重要作用,積極配合用人單位組織的監護活動,並且積極主動維護自身健康權益,職業健康監護就能普及到最基層的勞動者。通過各種渠道認真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對自身所從事的工作、接觸的毒物及其危害有所瞭解,提高自身重視度。
4.政府部門的監督執法
衛生、安監等執法部門加強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落實國家相關政策,作為長期、持續的重要工作抓好。
5.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能力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配備相適應的人員和儀器設備,做到能力與當地需求相匹配。
6.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程式
(1)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07是國家規定的職業健康檢查的基本技術規範,也是開展職業健康檢查的基本要求。依據此規範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
(2)質量控制。對制訂檢查方案、體檢過程、檢測過程、出具檢查結果、檔案管理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
(3)檔案管理。用人單位必須為本單位的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有關要求。《職業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規定》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都有相關規定。
職業健康監護的質量管理對策[2]
1.加強職業健康教育,加大執法力度
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根本在於用人單位自我管理、建立長效的預防控制機制、持續進行健康教育,只有提高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的健康意識、法律意識和主動性,才能實現有效的自我管理。加大執法力度,監督促進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職業衛生知識的普及,堅持以人為本,履行自己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勞動者積極配合,主動申請,維護自身健康權益。
2.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
職業健康監護的根本在於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技術水平,人才素質和儀器先進度是質量保證的重要因素,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合理引進人才,加強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良好道德風尚,增強責任心和責任感。積極爭取政府對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加大投入,健全檢查體系。
3.規範職業健康監護中各步驟的質量控制
質量管理的關鍵所在。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制定崗位職責和各種制度,嚴格檢查程式,作出科學的準確的監護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