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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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有兩種含義:一種是與分析相對,把分析過的對象或現象的各個部分、各個屬性聯合成一個統一的整體;二是不同種類、不同性質的事物組合在一起。
綜合思維作為一種思維方式,綜合思維是把某一事物的某些要素分離出來,組接到另一事物或事物的某些要素上的創造性、創新性思維的過程。
我們所說的綜合思維中的“綜合”,不是與分析相對的,不是分析基礎上認識第二階段的綜合,而是掌握系統、整體及其結構層次上的綜合,有著更高層次的認識基點。在綜合基礎上的分析,即從綜合到綜合分析,才是認識的至高點。因此,綜合思維把相關事物的整體作為認識的前提和起點,對事物的整體進行分析以達到對事物整體的把握。綜合思維中的分析是綜合的分析,以綜合為認識的起點,並以綜合作為認識的歸屬,是“綜合-綜合分析-新的綜合”的思維邏輯。
1、綜合思維方式的對象是外在客觀事物,綜合思維把外在客觀事物看做多種要素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
2、綜合思維是多角度、多途徑的想象組合。
3、綜合思維是超越時空、大範圍、大跨度的想象組合,是思維想象的飛升。
4、綜合思維滲透著非邏輯因素,可以是基本邏輯框架內超常規的甚至非邏輯的要素組合。
綜合思維是多種思維方法在思維活動中的全息式整合,是人腦綜合運用多種思維方法的思維過程和思維方式。
綜合思維的哲學基礎的唯物辯證法的系統觀。在唯物辯證法的基礎上,吸收現代系統理論,使思維主體將思維對象作為一個系統整體來觀察和思考,從系統和環境之間的關係中來認識客觀對象,這就在認識方法上升華到新的層次,即綜合認識,在思維方式上進入到新的境界,即綜合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