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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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析法(Functional analy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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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析法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用來分析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一種方法。任何事物和現象都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分、方面、因素所組成的,這些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間形成一種相對穩定的聯繫,這種相對穩定的聯繫稱之為結構。相互聯繫的各個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間總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這種事物或現象內部各個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以及該事物或現象對於外部其他事物或現象的影響和作用,稱之為功能。分享事物或現象的結構和功能的方法,稱之為功能分析方法。
結構功能理論認為,任何社會事物都是由一定組成部分或要素構成的,這些部分或要素組成了一個社會系統,它們之間的相對穩定的聯繫就是這一系統的結構。每一個系統要存在和發展下去,就必須滿足一些基本的條件或需求,這些條件或需求是由系統的某一特定部分來滿足的,換句話說,系統組成部分擔負著特定的社會功能。例如,在民族國家這個社會大系統中,生產組織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物質產品;軍事組織的功能是對外保衛國家、對內維持社會的穩定;政治組織的功能是確定國家的基本目標並組織各種力量以實現這些目標,等等。並且每一個民族國家的生存和發展,也離不開它的這些組成部分所發揮的社會功能。
總之,結構是構成事物各個要素之間所固有的相對穩定的組織方式或聯結方式。功能是指構成事物的各個要素之間所發生的相互作用和影響。結構功能法就是通過考察事物的結構和功能來認識事物和分析事物的方法。
功能分析法的倡導者勞倫斯.D。麥爾斯提出,不管形式發生了怎樣的改變,都要優先考慮功能的達成,並將此作為解決問題的首要任務。
舉個例子,新買來一瓶水,你會發現瓶蓋上有很多鋸齒形,那這些鋸齒是做什麼用的呢?
它的作用是增加摩擦力,便於打開瓶蓋。
在這裡鋸齒形就是形式,增加摩擦力就是功能。我們在解決問題的時候,首先要考慮這個問題是要解決哪方面的功能,然後順著功能摸索出物品的表現形式。那個這個問題就差不多得到答案了。
功能分析法是社會研究中常用的一種理論分析方法。它的理論依據來源於社會學的一大理論流派——結構功能理論。在現代社會調查研究中,結構功能分析已成為一種廣泛應用的理論分析方法,由英國人類學家B.馬林諾夫斯基和A.R.布朗首先加以系統地運用。他們認為社會是一個整體,其特征是不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特的構造,須從整體上分析才能瞭解每個特殊的成分。馬林諾夫斯基的功能分析是“基於如下原則,即在各類文明中,每個習俗、每件物體、每種思想和每種信仰都要完成一個不可或缺的功能,都擁有一項必須完成的使命,它們是有機整體的必要組成部分”。美國社會學家R.默頓在1949年曾在《外顯功能與潛功能》一書中對功能分析作了重要說明,認為功能分析可以成立,是“因為一個因素可以具有幾個功能,正如一個功能可以由幾種相互變換的因素來承擔”。美國社會學家T.帕森斯等人在總結前人功能分析的基礎上,於1953年提出AGIL分析格式(AGIL analyiss scheme),被廣泛運用於社會學、政治學、政治經濟學等規範價值研究領域。
- 1、明確結構和功能的承載物
即分析對象。如犯罪問題中犯罪團夥,農村專業戶和重點戶,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等。並且應該進一步明確是就那些方面進行分析。
- 2、內部結構分析
即考察各組成要素間在形式上的排列和比例。例如分析犯罪團夥的內部結構,就要弄清誰是骨幹,誰是隨從;誰是唆使者,誰是被唆使者;誰是策劃者,誰是執行者,考察罪犯在團夥中的地位排列,分清犯罪輕重,據此繩之以法。
- 3、內部功能分析
即考察各組成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其中,內部功能分析包括三項基本內容:
一是穩定功能關係的性質,即分析一下有沒有相互影響和作用,如果有,是一方影響和作用另一方,還是雙方相互影響和作用。例如犯罪團夥的成員之間有沒有相互間的利益滿足,相互的制約和影響。
二是挖掘功能存在和建立的必要條件,即分析在滿足什麼樣的條件時,要素間的相互影響和作用才能存在和建立起來。例如犯罪團夥之間的相互利益滿足是在怎樣的社會條件和犯罪團夥的內部條件的前提下才發生的。
三是找出滿足功能的機制,即分析促使各個要素之間相互影響和作用的手段和方法。例如犯罪團夥中唆使者往往以許願、表揚、斥責、恐嚇等心理手段和分贓、賞賜、毆打、殺害等行為手段對被唆使者進行控制。
- 4、外部功能分析
即考察現象整體對社會的影響和作用,也就是把研究對象和現象放在社會之中,考察它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和作用。這一分析主要包括兩項基本內容:
一是分析功能服務單位,即對社會的哪些方面發生影響和作用。如犯罪團夥的犯罪行為對社會治安、財產、人身保險、犯罪家庭、社會心理等多方面發生影響和作用。
二是分析功能的性質,即對社會的影響和作用哪些是積極的,哪些是消極的,哪些是明顯的,哪些是潛在的。如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影響是消極的;犯罪行為對社會的消極影響既是明顯的(如殺人害命、姦污殘害婦女、縱火毀壞國家財產等),也是潛在的(如擾亂社會治安,給大多數人帶來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