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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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ww.icrc.org/
中國紅十字會網站網址:http://www.redcross.org.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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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系由瑞士銀行家亨利·杜南(Henry Dunant)成立。也因此,紅十字會將他的生日5月8日訂為“世界紅十字日”,而紅十字幾乎成為圖騰的標誌,也是由他祖國瑞士的國旗顏色翻轉而成。亨利·杜南在1859年時路經義大利倫巴底,目睹奧地利、法國及撒丁王國軍隊在蘇法利諾(Solferino)悲慘的戰役,發現傷兵經常乏人照顧,情況凄慘,所以1862年自費出版了《蘇法利諾的回憶》(A memory of Solferino / Un souvenir de Solferino)一書,希望喚起社會的註意,並且號召群眾成立一個民間、中立的傷兵救援組織。
“紅十字會”這個名詞,同時代表了三個名稱。一般而言,依照紅十字會的“普遍”原則,幾乎所有國家都有地區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而在“統一”原則下,一個國家只有一個紅十字會。而原先由亨利杜南創立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目前依舊運作,並依照日內瓦公約及相關議定書的規定,提供戰俘人道協助、監察戰俘待遇。“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則負責協調各國紅十字會、紅新月會,跨國救援自然災害的難民。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現在都是聯合國的觀察員。
1863年,杜南與古斯塔·莫瓦尼埃(Gustave Moynier )、吉勒姆-亨利·杜福爾 (Guillaume-Henri Dufour)、路易斯·阿皮亞(Louis Appai)及西奧多·莫諾瓦(Theodore Maunoir)一同成立了“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Relief of the Wounded),此即為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濫觴。
1864年,此時紅十字會運動已經擴散至歐洲12個國家,並於日內瓦首度簽署了《改善戰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即第一條日內瓦公約。
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於1875年改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並向外擴張至伊斯蘭國家,但由於十字是基督教的宗教符號,伊斯蘭教徒不願意接受,1876年在奧斯曼帝國採用“紅新月”標誌,波斯帝國採用古老的獅子和太陽圖案。1929年國際紅十字會承認了這兩個符號。伊朗霍梅尼政變取得政權後,廢棄了紅獅子會的符號,和其他伊斯蘭教世界一樣採用紅新月會符號。國際紅十字運動才於1986年改名為“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而紅十字會聯合會則於1991年改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後來以色列要求採用紅色猶太教符號,六角的“大衛之星”,沒有被紅十字會批准,因為怕此例一開,各種團體都會要求自己的五花八門符號,紅十字會正在討論準備採取一種國際通用的,沒有宗教意義的紅菱形符號。
紅十字運動一百多年來,由於在戰時及承平時機對人類社會都有卓著的貢獻,所以共獲得3次諾貝爾和平獎,加上創辦人亨利·杜南於1901年獲頒的諾貝爾和平獎,總計紅十字會獲得4次最高的和平殊榮。紅十字會是一個遍佈全球的慈善救援組織,目的為推動“紅十字運動”(或稱“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全世界組織最龐大,也是最有影響力的類似組織,除了許多國家立法保障其特殊位階外,於戰時紅十字也常與政府、軍隊緊密合作。
紅十字運動一共有7項基本原則,但在國際外交實務下,並無法100%遵守。7項原則分別為:
- 人道 Humanity
- 公正 Impartiality
- 中立 Neutrality
- 獨立 Independence
- 志願服務 Voluntary Service
- 統一 Unity
- 普遍 Universality
- 組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獨立、中立的組織,其使命是為戰爭和武裝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護和援助。國際法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永久職責是為受到衝突影響的被關押者、傷病人員和平民採取公正行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在大約80個國家設有辦事機構,員工總數超過12,000名。在衝突情況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協調各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及其國際聯合會的有關行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以及國際人道法,尤其是《日內瓦公約》的發起者。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具有一項國際社會所賦予的法律職責。此項職責具有兩個淵源:
- 《日內瓦公約》,它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擔以下任務:探視被關押者;組織救援行動;幫助離散家庭重新團聚以及在武裝衝突期間進行類似的人道活動。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它鼓勵該組織在《日內瓦公約》不適用的國內暴力事件中承擔類似的工作。
《日內瓦公約》是有拘束力的國際法條約,它在世界範圍內都具有適用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是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通過的。該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都參加會議,因此,它賦予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一種準法律或“軟法律”的地位。 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重要成員。
中國紅十字會以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中國紅十字會始建於1904年,建會後一直從事救護傷兵、救助難民和賑濟災民活動,並積极參加人道主義救援活動。
中國紅十字會在政府的關懷下,於1950年8月進行改組。1952年恢覆在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的合法席位。在協助政府履行日內瓦公約,配合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紅十字事業進入了持續、快速發展時期。各級各地紅十字會迅速恢復和建立。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有31個省級分會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分會,7萬多個基層組織,近2000萬會員。在人道領域里的工作不斷開展,並得到了政府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備災救災網路已初具規模,中國紅十字會在開展自然災害的救H力工作中,募集了價值20多億元人民幣的救災款物,為保障受災群眾的健康、保護受災群眾的生命作出了貢獻。1982年以來,中國紅十字會協助政府倡導和推進公民無償獻血事業。中國紅十字會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和許多國家紅十字會有著良好關係與合作,也積極援助姊妹國家紅十字會。1985年以來,中國紅十字會曾三次擔任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領導委員會成員,並擔任副主席。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使中國紅十字會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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