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可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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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可能事件是指每個基本事件出現的可能性都相等.若某一試驗由n個基本事件組成(即等可能出現n個結果,則每個基本事件的概率是),如果某個事件A包含的結果有m個(既包含有m個基本事件),那麼事件A的概率為.
註意:是等可能事件概率的定義,同時也是計算這種概率的一種方法.利用這個式子計算概率時,關鍵是求出m、m,n為一次試驗中等可能出現的結果數,m為某個事件A所包含的結果數.求n時,應註意這幾種結果必須是等可能的.
【舉例】:先後拋擲兩枚質地均勻的硬幣,求“一枚出現正面,另一枚出現反面”的概率.
分析:先後拋擲2枚質地均勻的硬幣,可出現“正,正”、“正,反”、“反,正”、“反,反”這4種等可能的結果.而“一枚出現正面,另一枚出現反面”這一事件包括“正,反”、“反,正”兩種結果.
解:設一枚出現正面,另一枚出現反面的事件為A,則
∴“一枚出現正面,另一枚出現反面”的概率為.
註意:解答本題,有時錯誤認為先後拋擲2枚質地均勻的硬幣,只會出現“2個正面”、“2個反面”、“1正1反”這3種情況,從而得出 的結論.實際上述3種情況不是等可能的.
“互斥事件”和“等可能事件”是意義不同的兩個概念.在一次試驗中,由於某種對稱性條件,使得若幹個隨機事件中每一事件產生的可能性是完全相同的,則稱這些事件為等可能事件,在數目上,它可為2個或多個,而互斥事件是指不可能同時發生的兩個或多個事件.
兩種事件不是水火不相溶.有些等可能事件可能也是互斥事件,有些互斥事件也可能是等可能事件.
下麵通過舉例來辨清“互斥事件”和“等可能事件”.
【舉例1】 判斷以下各組中的事件是否是互斥事件?是否是等可能事件?
(1)粉筆盒裡有8支紅粉筆,6支綠粉筆,4支黃粉筆,現從中任取1支,“抽得紅粉筆”,“抽得綠粉筆”、“抽得黃粉筆”.
(2)李明從分別標有1,2,…,10標號的同樣的小球中,任取一球,“取得1號球”,“取得2號球”,…,“取得10號球”.
(3)一周七天中,“周一晴天”,“周二晴天”,…,“周六晴天”,“星期天晴天”
解:(1)“抽得紅粉筆”,“抽得綠粉筆”,“抽得黃粉筆”,它們是彼互斥事件,不是等可能事件.
(2)“取得1號球”,“取得2號球”,…,“取得10號球”,它們既是彼此互斥事件,又是等可能事件.
(3)“周一晴天”,…,“星期天晴天”,它們是等可能事件,不是彼此互斥事件.
【舉例2】 拋擲一均勻的正方體玩具(各面分別標有數1,2,3,4,5,6),事件A表示“朝上一面的數是奇數”,事件B表示“朝上一面的數不超過3”,求P(A+B).
下麵給出兩種不同解法
解法1:
∵,
∴
解法2:A+B這一事件包括4種結果:即出現1,2,3和5。所以
請你判明解法1和解法2的正誤.
解法1是錯誤的,解法2是正確的.
錯解的原因在於忽視了“事件和”概率公式應用的前提條件.由於“朝上一面的數是奇數”與“朝上一面的數不超過3”二者不是互斥事件.即出現1或3時,事件A、B同時發生,所以不能應用P(A+B)=P(A)+P(B)求解.
而解法2中,將A+B分成出現“1,2,3”與“5”這兩個事件,記出現“1,2,3”為事件C,出現“5”為事件D,則C與D兩事件互斥
∴
∴解法2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