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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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標的(Leased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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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標的是指租賃合同當事人權利與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或標為權利與義務的客體,一切動產、不動產都可成為租賃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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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標的具有以下特點:
(1)租賃財產必須是特定物。特定物一般具有特殊的質量構成,性能或特點,如果一設備,某一部汽車等。租賃標明的必須是特定物。這是因為出租人具有財產所有權,在租賃期滿時,出租人要收回原物。
(2)租賃財產必須是非消耗物。
(3)租賃標的不應是已經或將成為不動產的不可分離的附著物或必備物。
(4)作為一個完整主體的一部分的物件,如果不破壞主體的完整就不能使之分離,或者這樣的分離造成主體物的效用散失,這樣不能作為租賃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