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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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The Second Theorem of Welfare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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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是指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政府所要做的事情是改變個人之間稟賦的初始分配狀態,其餘的一切都可以由市場來解決。
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認為在一定條件下,每一帕雷托有效率配置均能達到競爭均衡。它表明分配與效率是可以分開來考慮的,任何帕雷托有效率配置都能得到市場機制的支持。
價格在這種市場機制中起到兩種作用:一是配置作用,表明商品的相對稀缺性;二是分配作用,確定不同的交易者能夠購買的各種商品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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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帕雷托有效的配置可以通過一些初始稟賦以及瓦爾拉斯式的競爭性均衡獲得。
- 第二個定理講任何我們所希望的社會資源配置都可以通過給定一定的收入分配結構,所有權結構,而且通過市場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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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交易者的偏好成凸性時,則總會有一組這樣的價格,在這組價格上,帕累托有效率配置是在適當的商品稟賦條件下的市場均衡。
- 帕累托有效的配置在契約線上
- 假設存在一個帕累托有效的配置是非均衡的,則該點一定不在契約曲線上。
- 由帕累托最優的推導我們知道契約曲線以外的點都是不穩定的——非均衡的,矛盾。也就是說帕累托最優的配置一定在契約曲線上。
- 所以任何帕累托有效的資源配置都是市場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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