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材料採購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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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採購預算(purchases budget of direct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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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採購預算又有稱為直接材料預算,是指在預算期內,根據生產預算所確定的材料採購數量和材料採購金額的計劃。直接材料採購預算以生產預算為基礎,根據生產預算的每季預計生產量、單位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計劃期間的期初、期末存料量、材料的計劃單價以及採購材料的付款條件等編製的預算期直接材料採購計劃。
直接材料採購預算編製的依據,主要是:
(1)生產預算的每季預計生產量;
(2)單位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
(3)計劃期間的期初、期末存料量;
(4)材料的計劃單價;
(5)採購材料的付款條件等等。
編製直接材料採購預算時首先應按材料類別根據下列公式分別計算出預計購料量:
預計購料量=生產需要量+計劃期末預計存料量-計劃期初存料量
然後,分別乘以各類材料的計劃單價,求得預計購料成本。在實際工作中,直接材料採購預算往往還附有計劃期間的“預計現金支出計算表”,用以計算預算期內為採購直接材料而支付的現金數額,以便編製現金預算。
直接材料採購預算的程式如下: (1)計算某種直接材料的預計購料量;
預計購料量=生產需要量+計劃期末預計存料量-計劃期初存料量
(2)計算預算期某種直接材料的採購成本;
材料採購成本=該材料單價×該材料預計購料量 (其中:材料單價不含增值稅)
(3)計算預算期所有材料採購的總成本;
(4)計算預算期發生的與材料採購總成本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某預算期增值稅進項稅=材料採購總成本×增值稅稅率
(5)計算預算期含稅採購金額;
某預算期採購金額=採購總成本+進項稅額
(6)計算預算期內的採購現金支出;
某預算期採購現金支出 =該期現購材料現金支出+該期支付前期的應付賬款
(7)計算預算期末應付賬款餘額。
預算期末應付賬款餘額 = 預算期初應付賬款餘額 +該期含稅採購金額-該期採購現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