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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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卸載(Supervision of Dis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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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監視卸載[1]
監視卸載是指對進口貨物卸載的監視工作。承運人、發貨人、保險人為了防止貨損和明確貨損責任.要求商檢機構進行鑒定。鑒定內容是檢查船舶卸貨前艙口、風洞的封蓋和封識情況,檢視貨物積載、貨物卸載情況,發現卸載過程中殘損、短缺、隔失等事故,簽發監卸證書.作為有關方面明確換取交接責任和處理索賠的依據。
監視卸載的原則要求[2]
監視卸載時應要求卸貨人採取必要的措施,將貨物如數卸載,防止貨物受損或貨物損失擴大。
瞭解卸載前的商品及其包裝的狀況,同艙/箱內是否裝載互抵性商品以及貨物配載的位置是否適當。如進口商品為重大件商品,可瞭解箱/貨艙底部或船舶甲板是否受到損傷。
督促卸貨人採取措施,防止商品在卸載中發生殘損、撒漏、丟失等。
如卸載過程中發現貨物殘損,應要求卸貨人保留現場並申請殘損鑒定;若發生意外事故,應要求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並證明現場有關情況。
監視卸載的工作內容[3]
監視卸載的工作內容主要是檢查卸載前艙面/箱體外表密閉及完好情況;檢視貨物積載情況;查閱卸貨計劃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要求;證明卸載的船舶/集裝箱的艙位/箱號、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及包裝在卸船/箱前及卸船/箱過程中的狀況、卸貨使用機械與工具情況、船艙/集裝箱是否卸凈以及卸載期間天氣狀況等,包括貨物卸載的整個過程及有關情況。卸載結束後應建議運輸方申請“乾艙/箱”檢驗,證明艙/箱內貨物已經全部卸完。監視卸載的具體內容可根據契約或申請人要求具體掌握。監卸工作結束後簽發監視卸載證書。
監視卸載的主要目的是證明艙/箱狀況及卸貨情況、卸貨質量,或證明殘損貨物在艙/箱內的狀況及卸載情況,供有關方面明確貨物交接責任和處理索賠的依據。
監視卸載的工作程式[3]
1.受理申請,審核有關單證
受理進口商品監視卸載後和監卸前,應仔細審核合同契約、提單、配載圖、清單,瞭解和掌握單證中所列明的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和卸載等要求以及索賠、免賠條款等有關約定和要求。
2.審閱卸載計劃
由於進口商品種類繁多,特性不同,形狀各異,包裝不一,並有大型機件、危險品等,為了防範因卸載不當而在卸貨過程中使進口商品遭受碰撞、壓壞、磨損、流失、污染、撒漏等損失,在商品卸載前,鑒定人員要審閱和檢查承運人的卸載計劃是否合理、得當,卸載技術措施能否保護貨物的質量、數/重量的完好、安全和衛生等。
3.檢查封識,檢視外觀
在開啟集裝箱/船艙前檢查封識,檢查箱體/艙口外觀。如艙口、艙蓋處在裝貨港已加封識,亦應進行檢查。如有必要,對油輪的海底閥進行封識。
4.核對貨證是否相符
監卸過程中應仔細核對進口商品的品名、規格、包裝、數/重量、標記等是否與合同、提單或卸貨清單列明的相符。
5.檢查轉運的運輸工具
檢查轉運進口商品的車輛或駁船等運輸工具是否適宜載運進口商品,是否清潔、嚴密,封蓋是否完好。如發現運輸工具密封不好,造成貨物撒漏或水濕,應建議予以糾正,並做好記錄。
6.監督承運人和卸貨部門對進口商品的卸載
按照監視卸載的工作內容的相應要求,對承運人和卸貨部門的卸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7.卸貨結束後,監卸鑒定人員要及時檢視貨艙或集裝箱內有無存留貨物,如有存留,應要求卸凈。
8.工作記錄、拍照及簽發證書或報告
監卸鑒定人員每個班次都要詳細、如實填寫進口商品監卸記錄。應對卸貨主要場景(按申請人或檢驗鑒定規範要求)進行拍照。
監卸工作結束後,監卸鑒定人員要寫出完整的監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