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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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競次是指監管機構為了取悅本部門利益集團、吸引潛在監管對象或擴展監管實力範圍,競相降低監管標準,以致降低了整體監管水平,損害了消費者和社會公共利益。
監管機關“地盤之爭”的一個直接惡果,是產生了所謂監管“競次”現象。監管競次的根源在於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力的製裁機制,監管標準沒有底線。一般來說,監管機構越多,監管結構越複雜,競次風險就越大。
諸多事實表明,雖然美國聯邦和州的監管者已經在一定層面上進行合作,並協調一致展開行動,但與此同時,他們卻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爭奪事權,並經常就法規的適用範圍展開激烈論戰。這些爭鬥,正如20世紀80年代發生於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間關於證券期貨監管權歸屬的論戰一樣,被完整地記載下來。
例如,美國關於資本市場監管的中期報告呼籲,要採取措施削減各州在規制全國性金融公司中的作用,以解決對全國性金融公司過度監管的問題。但北美證券管理者協會(North Americ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ors Association, NASAA)立刻發表一項聲明稱,它將“繼續堅決捍衛各州層面的證券監管職權”,並會針對任何以聯邦監管者優於州監管者為目標的圖謀,“堅持不懈地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