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寬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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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寬放時間(Fatigue allow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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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是指操作者在一段時間的連續工作後,有疲勞感或勞動機能衰退的現象。疲勞還有生理疲勞和心理疲勞之分,但無論那種疲勞都會影響工作效率,所以必須給予“寬放”時間,以恢復疲勞。
疲勞寬放時間又稱休息寬放時間,是為了有效地恢復由於完成作業而產生的精神與身體的疲勞,以及維持和提高長時間連續作業效率所給予的必要的寬放時間,例如稍事休息、抽煙、做工間操等。
這類時間通常是按工序中手工操作時間(包括機手並動操作)為對象來進行寬放。工序中機器設備自動加工時,操作者只起到監視和看管作用,這時候工人的勞動強度很低。因而可以不考慮休息寬放時間。
疲勞寬放時間一般分為基本部分和復動部分。基本部分就是作業負荷、環境條件比較正常時的疲勞寬放時間;復動部分就是在勞動作業負荷加重。
操作姿勢困難,環境條件(包括溫度、照明、噪音、振動等)惡劣情況增加的疲勞寬放時間。由於各個國家勞動條件以及勞動者身體素質的差別,疲勞寬放率的規定也有很大差異,沒有一個統一和公認的標準,一般在4—4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