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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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制是指事先確定所有銷售人員總收入之和,然在周期考核工作結束後,按個人完成的銷售額所占總的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報酬,從而瓜分收入總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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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制的薪酬計算[1]
公式表示如下: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額÷全體月銷售額)
或
個人月工資=團體總工資×(個人月銷售毛利完成額÷全體月售毛利完成總額)
團體總工資=單人額定工資×人數瓜分的人數(起碼多於五人),否則易於串通作弊,從而達不到鼓勵內部競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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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制的優點在於[1]:
- 操作簡單,易學易懂;
- 成本相對固定,卻照樣能鼓勵競爭。
其主要弊端:
- 員工理解較為困難;
- 瓜分制引發的較為激烈的內部競爭,不利於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
- 員工實得獎金與實際業績完成情況無直接關聯,僅與相對多少有關,不能鼓勵追求更高績效目標;
- 參與瓜分的人數必須較多,否則易於串通作弊,從而達不到鼓勵內部競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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