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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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申請是指依法享有保險金給付請求權的權利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約定的保險金,或委托授權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理賠申請可以在報案階段就開始提出,也可在報案之後,法律和保險合同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提出;理賠申請是否能獲得有效賠償除了要在規定時間之內提出以外,還需要申請人準備相應齊全的索賠材料,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會根據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立案、調查、核實,並得出理賠結論。理賠申請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姓名、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身份證明、索賠申請、索賠委托書、保險合同、出險事故證明、首次和末次的客戶繳費收據,等等。
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保險人並及時提交書面申請及有關必要證明材料。如不及時通知或延期通知保險人,以至於保險人不能查明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而難以確定保險責任的,保險人可以不承擔保險責任。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根據客戶所購買的保險產品的不同,相應地,保險公司要求客戶提交的理賠申請材料也有所區別,例如,購買醫療險的客戶在理賠時需提交醫療費用發票、醫療診斷書;申請身故保險金的客戶需要提交醫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宣告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