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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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申请是指依法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权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约定的保险金,或委托授权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理赔申请可以在报案阶段就开始提出,也可在报案之后,法律和保险合同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理赔申请是否能获得有效赔偿除了要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以外,还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应齐全的索赔材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立案、调查、核实,并得出理赔结论。理赔申请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姓名、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身份证明、索赔申请、索赔委托书、保险合同、出险事故证明、首次和末次的客户缴费收据,等等。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并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必要证明材料。如不及时通知或延期通知保险人,以至于保险人不能查明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而难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根据客户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不同,相应地,保险公司要求客户提交的理赔申请材料也有所区别,例如,购买医疗险的客户在理赔时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诊断书;申请身故保险金的客户需要提交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