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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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藝術,一種主要源於商業美術形式的藝術風格,其特點是將大眾文化的一些細節,如連環畫、快餐及印有商標的包裝進行放大複製。波普藝術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萌發於英國,50年代中期鼎盛於美國,後期在紐約發展起來,此時它所反對的抽象表現主義正處於最後的繁榮時期。60年代中期,波普藝術代替了抽象表現主義而成為主流的前衛藝術。在60年代後期,波普藝術開始讓位於極少主義藝術(Minimal Art)和硬邊畫(Hard-Edge Painting)。波普藝術主要方面是新時期藝術家將商業藝術和近現代藝術聯合在一起的一種表達形式。
波普為Popular的縮寫,意即流行藝術、通俗藝術。波普藝術一詞最早出現於1952~1955年間,由倫敦當代藝術研究所一批青年藝術家舉行的獨立者社團討論會上首創,批評家L.阿洛維酌定。他們認為公眾創造的都市文化是現代藝術創作的絕好材料,面對消費社會商業文明的衝擊,藝術家不僅要正視它,而且應該成為通俗文化的歌手。
在實踐中有力地推動這一思潮發展的藝術家是理查德·漢密爾頓。1956年,他在首屆“這是明天”的個人展覽會(惠特徹派爾畫廊)上陳列出握有“POP”字母的網球運動員的拼集作品。這幅作品成了波普藝術的一面旗幟。英國波普藝術的代表人物還有:E.保羅齊、J.蒂爾森、D.霍克尼、R.B.基塔依、R.史密斯、A.瓊斯。
20世紀50年代初萌發於英國,50年代中期鼎盛於美國。
美國波普藝術的出現略晚於英國,在藝術追求上繼承了達達主義精神,作品中大量運用廢棄物、商品招貼電影廣告、各種報刊圖片作拼帖組合,故又有新達達主義的稱號。
美國波普藝術家聲稱他們所從事的大眾化藝術與美洲的原始藝術和印第安人的藝術類似,是美國文化傳統的延續和發展,1965年在密爾沃基藝術中心舉辦的一次波普藝術展覽即以“波普藝術與美國傳統”為題。美國波普藝術的開創者是:J.約翰斯和R.勞申伯格,影響最大的藝術家是A.沃霍爾、J.戴恩、R.利希滕斯坦、C.奧爾登伯格、T.韋塞爾曼、J.羅森奎斯特和雕塑家G.西格爾。
集合藝術和偶發藝術一般也認為是波普藝術的兩個支系。
波普”(Pop)也是“棒棒糖”(Lollypop,Lolly是舌頭,Pop是塗抹)的一個簡化口語詞,可追溯至十八世紀。表示可口可樂之類的“汽水”(Soda Pop)一詞,大致也是那個時期產生的(這裡的Pop可能是指瓶子開啟的聲音)。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看到輕鬆愉快的享樂和渴求欲念的轉化(例如棒棒糖的性暗示)。
一般認為,波普藝術是從1950年代中後期開始,首先在英國由一群自稱“獨立團體”(Independent Group)的藝術家、批評家和建築師引發,他們對於新興的都市大眾文化十分感興趣,以各種大眾消費品進行創作。
1956年,獨立團體舉行了畫展“此即明日”(This is Tomorrow),其中展出了理查德·漢密爾頓的一幅拼貼畫《究竟是什麼使今日家庭如此不同、如此吸引人呢?》(Just What is it That Makes Today's Homes So Different, So Appealing?)。畫里有藥品雜誌上剪下來的肌肉發達的半裸男人,手裡拿著像網球拍般巨大的棒棒糖;有性感的半裸女郎,其乳頭上還貼著閃閃發光的小金屬片;室內牆上掛著當時的通俗漫畫《青春浪漫》(Young Romance),並加了鏡框;桌上放著一塊包裝好的“羅傑基斯特”牌火腿;還有電視機、錄音機、吸塵器、臺燈等現代家庭必需品,燈罩上印著“福特”標誌;透過窗戶可以看到外邊街道上的巨大電影廣告的局部……這一切都可以通過那個半裸男人手中棒棒糖上印著的三個大寫字母得到解釋:POP。該詞來自於英文的“Popular”,在漢語中一般地音譯為“波普”。
1957年,漢密爾頓為“波普”這個詞下了定義,即:流行的(面向大眾而設計的),轉瞬即逝的(短期方案),可隨意消耗的(易忘的),廉價的,批量生產的,年輕人的(以青年為目標),詼諧風趣的,性感的,惡搞的,魅惑人的,以及大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