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匯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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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匯率制度(official exchange rat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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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定匯率制度[1]
法定匯率制度是指外匯管理部門根據本國的經濟政策和國際收支狀況等以法令形式制訂、調整對外匯率,並規定本國的有關外匯收付必須按照官定匯率來買賣外匯,否則均屬非法。但由於官方匯率與千變萬化的市場價格有可能脫節,實際上會形成官方匯率與自由市場匯率並存的現象,成為一種變相的復匯率制。
法定匯率制度的活動規則[2]
法定匯率制度的活動規則:當本國國際收支逆差,外匯供不應求而引起外匯匯率過高時,中央銀行即出售外匯,收進本幣,有意識地壓低外匯匯率,防止其繼續上升;反之,當本國國際收支出現順差時,外匯供過於求,而引起外匯匯率過低,中央銀行就買入外匯,供應本幣,抬高外匯匯率,阻止匯率繼續下跌。這種以外匯平準基金間接管理外匯的措施,對穩定國際收支短期不平衡而造成的匯率波動,效果是較好的,但對長期性國際收支不平衡造成的匯率波動收效不大,因為後者需要投入大量的基金才能平衡供求關係,而一國的外匯平準基金畢竟有限,如果一味利用該基金人為地維持本國的對外幣值,可能會使外匯儲備喪失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