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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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付佣金是指企業按出口銷售貨款總額收取貨款後,再將佣金匯付給國外客商。企業在出口結匯收到貨款後,即應辦理匯傭手續,以人民幣向外匯指定銀行購買外匯匯票郵寄給國外客戶,或通過銀行匯付給國外客戶。
出口企業在向銀行辦理交單收匯時,應根據發票中列明的銷售金額收取貨款,屆時根據銀行回單和銷售發票借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貸記“自營出口銷售收入”賬戶。同時根據貿易合同中列明的佣金金額,紅字貸記“自營出口銷售收入”賬戶;貸記“應付外匯賬款——應付佣金”賬戶。待收到貨款匯付佣金時,借記“應付外匯賬款——應付佣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瑞豐食品進出口公司向南韓興隆食品公司出口30噸板慄,共計貨款30000美元,採取匯付佣金支付方式,佣金率為3%。
1、3月10日,根據出口板慄3%的佣金率,將應付客戶暗傭人賬,當日即期匯率為7.80。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佣金(板慄) 7020
貸:應付外匯賬款——應付佣金(US$900*7.80) 7020
2、3月26日,貨款已於25日收到,現將板慄佣金匯付南韓興隆食品公司,當日即期匯率為7.82。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外匯賬款——應付佣金(US$900*7.82) 7038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US$900*7.82) 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