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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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全國水利普查是為了查清我國江河湖泊基本情況,掌握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現狀,摸清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瞭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狀況,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臺,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
水利普查的對象和內容[1]
1.水利普查的對象
普查的對象包括河流區域、水電站、堤防工程、供水企業、水井、地下水等27個對象。水利普查的對象複雜,空間分佈多種多樣。根據不同的特點,可以分為點狀類、線狀類、面狀類三種類型,其中點狀類型包括水利工程、地下井、工業生活用水情況等,線狀類型包括河流、提防工程、保護河流段等;面狀類包括湖泊、地表水源和區間流域等。
2.水利普查的內容
普查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第一,水利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在建項目數量、投入資產、產出效益等。第二,自然水源的基本狀況,包括湖泊河流的分佈、數量、特點等第三,經濟水源的基本情況,包括工農業用水情況和生活用水情況;第四,湖泊河流的保護治理情況,包括目前自然水源的質量狀況、排污口情況;第五,水土保持的現狀,包括水土流失和治理的相關情況。
水利普查的原則[1]
第一,水利普查的按照誰的屬地誰負責,以地域原則為主,不考慮管理權的歸屬問題,由所在地的普查機構進行負責調查。
第二,由於水利普查的對象較為複雜,為使調查工作更加富有針對性和更有效率,採取分類統計的原則。
第三,統一調查標準,按照統一的調查口徑進行水利調查工作,可以使普查的數據直接的互相對接。
第四,實地訪問原則,普查的工作方式以實際考察為主,當發現當地數據與之前記載的數據存在偏差時,要仔細詢問,如實地如好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