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激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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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激勵法是指讓員工充分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增強其主人翁意識的激勵方法。讓員工參與公司目標和決策的制定,使員工對公司的目標和決策有認同感,視公司成敗為自己的成敗,因此,會更加努力工作。
1、多與員工交心談心,及時的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民主生活會,職工代表大會經常性組織職工召開座談會,廣泛的爭求員工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面對面的答覆和解決問題,通過堅持員工代表大會和員工懇談會制度,讓員工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主動的參與管理和監督,從根本上增強了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和使命感、責任感。
3、用制度管人不如用心管人,做有心的主人,從細微之處關心員工的生活,領導就應像家長一樣,時時將家庭成員的冷暖掛在心上,經常性利用非正規時間 “串門”,敝開領導與被領導嚴肅關係,與職工心貼心的交談,掌握職工的最新思想動態。
4、領導成員應做到“三知”知人、知心、知家;“五必訪”職工遇到獎懲、升級、生病、家庭不和、紅白喜事等必訪。做到“三心換一心”,即解決疾苦要熱心、批評錯誤要誠心、做思想工作要知心,用“三心”換來員工對企業匠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