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持股比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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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持股比例變動(change in ownership percentage held by pa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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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持股比例變動是指在形成控制與被控制關係之後,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比例的增加或減少。母公司持股比例的變動增加了計算合併商譽及編製合併報表的複雜性。
- 一、分次取得股份
在現實生活中,母公司可能通過分次取得子公司股份來達到控制子公司的目的,甚至在達到50%以上股份時,仍會進一步購入子公司的股份。分次取得子公司股份完成合併所面臨的會計問題是,在哪一時點確定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理論上說,每次購入股份時,應確定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並計算商譽。但是,在取得股份比例不大時,公允價值的信息一般難以得到,而且考慮到提供信息的成本與效益,因此,在母公司尚未取得半數以上子公司的股份時,為簡化手續,可以將長期股票投資成本與所取得凈資產賬麵價值的差額全部計作商譽。在母公司達到了足以控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之時,再確定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然後,按照正常的合併程式編製合併報表。
如果母公司在取得少數股權時,所支付的代價少於少數肌權的賬麵價值,這一差額可確認為遞筵貸項(負商譽),或按比例分攤到除有價證券之外的非流動資產項目,調整這些項目的公允價值。但若這一差額為數不大,也可直接沖銷前幾次購入股份時所產生的商譽。
- 二、出售子公司股份
母公司在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時,也可能因缺乏資金,或子公司的經營情況不盡人意,出出售其中一部分股份,但出售後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仍超過50%,以達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母公司出售一部分子公司的普通股,其性質與處置非流動資產一樣。母公司要將已售子公司普通股份的賬麵價值從長期股票投資賬戶中減去,賬麵價值與所取得的價款間的差額調整投資收益。所出售股份的投資成本可按個別認定法或先進出法計算確定。在出售一部分子公司股份後,母公司應按新的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在編製合併報表時,基本的抵消與調整分錄不變,只是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利潤有了增加,即按新的少數股權比例確認少數股東利潤和少數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