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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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所指的核心區域一般是指城市或城市集聚區,它工業發達,技術水平較高,資本集中,人口密集,經濟增長速度快。核心區域是經濟發達地區。
核心區域包括如下幾類:
①國內都會區;
②區域的中心城市;
③亞區的中心;
④地方服務中心。
核心區域與邊緣區域的關係[1]
核心區域與邊緣區域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發化變化。弗里德曼曾對美國核心—邊緣區域的模式作過實例分析。他認為,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隨著來自歐洲的資本、勞動力在美國東北部的集中,東北部成為美國製造業的中心,使該區域經濟迅速發展,因而成為核心區域。該區域成為核心區域後,由於集聚經濟和規模經濟效應,結果東北部沿海一帶發展為龐大的城市化區域。加利福尼亞當時還是資源型邊緣區域,後來隨著金礦的發現,移民的涌人,城市化快速發展,從而形成為美國一個主要的次核心區域。而這時南方大部分地方經濟都比較落後,城市化水平低,收入少,屬於明顯的邊緣區域。以後,隨著東北部製造業向外擴散,美國經濟重心向南部和西部轉移,財富向南部和西部轉移,國家的產業佈局進行了調整,使區域關係發生了改變。儘管核心區域與邊緣區域的對比仍然存在,但強度卻已大大減弱。隨著西部太平洋沿岸巨大城市帶的形成,東部太平洋沿岸城市帶的形成,它們與五大湖南部城市帶並立,使核心區域和次核心區域範圍擴大,邊緣區域大大縮小,區域之間不平衡發展現象也有了很大改觀。
- ↑ 崔功豪.區域分析與規劃.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0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