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設計 (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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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設計是指審計人員圍繞樣本的性質、樣本量、抽樣組織方式及抽樣工作質量要求等方面所進行的規劃工作。此階段的中心問題和難點是考慮對樣本設計的影響因素,以及如何確定樣本量。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4號——審計抽樣》中規定了樣本設計時,應考慮如下8個因素,即總體、抽樣單元、抽樣風險、非抽樣風險、異常誤差、分層、可容忍錯報、可容忍偏差率。這8個因素都會影響樣本量的確定。
(1)總體,是指註冊會計師從中選取樣本並期望據此得出結論的整個數據集合。
(2)抽樣單元,是指構成總體的個體項目。
(3)抽樣風險,是註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可能不同於如果對整個總體實施與樣本相同的審計程式得出的結論的風險。
(4)非抽樣風險,是指註冊會計師由於任何與抽樣風險無關的原因而得出錯誤結論的風險。
(5)異常誤差,是指對總體中的錯報或偏差明顯不具有代表性的錯報或偏差。
(6)分層,是指將總體劃分為多個子總體的過程,每個子總體由一組具有相同特征(通常為貨幣金額)的抽樣單元組成。
(7)可容忍錯報,是指註冊會計師設定的貨幣金額,註冊會計師試圖對總體中的實際錯報不超過該貨幣金額獲取適當水平的保證。
(8)可容忍偏差率,是指註冊會計師設定的偏離規定的內部控製程序的比率,註冊會計師試圖對總體中的實際偏差率不超過該比率獲取適當水平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