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收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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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桿收購基金(Leveraged Buyout Funds,簡稱LBO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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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桿收購基金就是借別人的錢給基金(以自己名義)買公司,當然買公司不是目的,買下來只是第一步,其基本目標是讓買來的公司產生足夠的現金流,來償還債務,通過再次賣出,獲得資本利得。這樣的過程並不複雜,很多人在日常的理財中也在進行LBO,如買房出租、出售等,只要能賺錢就行,不限制範圍和投資種類和期限。
聚集對杠桿收購領域投資感興趣的投資者的資金實現對眾多杠桿收購項目的分散投資來達到較高的收益率。杠桿收購逐漸流行時,許多個人或機構投資者也想參與其中,但由於他們單個的投資金額太小或對杠桿收購領域不是很熟悉因而不能直接投資一個杠桿收購項目,這時通過對杠桿收購有深入研究和實踐經驗的杠桿收購基金進行投資來間接參與到眾多杠桿收購項目中就很有吸引力了。
杠桿收購基金源起於上世紀70年代末,由貝恩斯登(BearStearns)投資銀行家JeromeKohlberg,哥倫比亞商學院MBA畢業生 HenryKravis和加州大學Hasting法學院法律博士GeorgeRoberts成立的KKR集團所首創。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杠桿收購基金已經成為美國新的資本之王。杠桿收購行業的旗艦公司KKR集團早在創始之初的1985年,其杠桿收購的購買力即已超過巴基斯坦全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後起之秀卡萊爾集團(CarlyleGroup)和布萊克斯通集團(BlackstoneGroup)更有後來居上之勢,兩家公司共控制著800億美元的自有資金,如以十倍於自有資金的借貸能力計,其購買力可高達8000億美元。卡萊爾集團旗下的30多個公司共雇用30多萬雇員,年銷售額500多億美元,完全可以以此躋身美國財富20強公司之列。
從美國的經驗看,杠桿收購基金的資金來源非常廣泛,其中包括遵循穩健保守作風的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美國的這一新事物也吸引了國外的投資機構,於是在一些杠桿收購基金中我們可以發現來自美國國外投資機構的資金。由此可見杠桿收購的魅力。如1988 年,Nippon人壽保險公司就向西爾遜杠桿收購基金提供數千萬美元的資金;日本的Yamaichi證券公司向著名的路德斯達(Lodestar)杠桿收購基金提供了1億美元。到80年代末,杠桿收購基金的數量迅速減少,但進入90年代,這一數量又穩步攀升。到1995年,杠桿收購基金總額大大超過了80 年代的顛峰之年—1987年。這主要是因為一些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重新發現了杠桿收購基金的較高收益率。在90年代的杠桿收購基金中,大約有1/3的資金來自於養老基金。但有趣的是在此同時,杠桿收購的案例迅速減少,這些巨額資金常因找不到足夠的優秀杠桿收購項目而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