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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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轉移支付是指取消農業稅附加後,各級財政支付給村級的專門用於村級幹部報酬、農村五保戶供養、辦公經費等以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所需要的經費資金。
為保障村級工作的正常運轉,各級財政專門安排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確保村級補助資金和村級自有資金能夠基本滿足村幹部報酬、農村五保戶供養、辦公經費等事項的需要。由此可見,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對於保障村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農村社會和諧與穩定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1.轉移支付的規模太小
目前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僅限於村幹部報酬、五保戶供養、辦公經費。對於村級公共衛生、社會治安、村級道路、農田水利、村民供水等基礎性公共產品的供給尚處於空白,致使村級的公益性事業因財力不足無法開展,而村級公共產品的嚴重匱乏也制約了村級經濟的迅速發展。
2.轉移支付的形式、模式單一
目前中央和地方對村級的轉移支付僅限於縱向的專項轉移支付,橫向、縱橫交叉、一般轉移支付都還是空白,使得農村基層政府提供基本服務的能力以及實現各地政府財力均等化的目標受到了限制。
3.專款分配缺乏公開性和透明性
由於區對村級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沒有公開或者公開性不夠高,各村對專款是如何分配的,分配的標準是什麼等都不十分清楚,只能從鄉鎮財政所瞭解本村獲得了多少專款,村會計不清楚具體數額,容易導致村級年初編製財務收支預算表時漏計或者無法統計該資金,不利於村級統籌安排預算支出。
4.鄉鎮財政撥付資金不徹底,程式不規範
目前鄉鎮財政所對村級的轉移支付補助資金實行專戶存儲,每年由鄉鎮財政所直接將村幹部報酬撥付到村幹部的工資卡上,然後由村會計直接將村幹部報酬、報紙雜誌、五保戶補助等報銷單據報送鄉財政所進行列支。
1.增加對農村公共物品轉移支付的力度
農村中的純公共物品包括:農村基層政府管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農業基礎科研、農業環保、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共衛生、社會救濟等,建議將上述公共物品全部納入預算支出範圍,加大財政對於農村純公共物品的投資。近年來,隨著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的不斷擴大,村級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應保持在一個最低水平的公平範圍內,從而保障村民享受公共服務方面最基本的權利。
2.增加轉移支付形式,完善轉移支付模式
為防止資金的滲漏,可減少中間的環節。譬如可嘗試中央將資金撥付到省,省可以直接撥付到縣,縣可直接撥付到村。這樣既可以減少中間環節主持資金的運作費用,又可以縮短資金的在途時間,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建立財政轉移支付的法律體系
2012年我國中央的轉移支付規模已達18791.52億元,對如此一大筆資金的管理,迫切需要制定出台《轉移支付法》,制定和完善《村級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將村級轉移支付的來源、計算方法、資金數額、資金劃撥時間、程式等內容。在網上公開,為農業、民政、紀檢等部門對村級的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財務工作流程、財務公開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法律依據。
4.加強資金的管理
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將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到鄉鎮村級代理中心的代管資金賬戶上,村級將其納入“補助收入”科目進入村級賬內進行核算,並且與村級自有資金一起在年初要編製預算並報代理中心備案,年終要及時編製決算。
- 張飛秀.論村級轉移支付的喜與憂(A).農家參謀·種業大觀.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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