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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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體是指駐留在某一環境下,能持續自主地發揮作用,具備駐留性、反應性、社會性、主動性等特征的計算實體。
其實,智能體有很多種定義:
智能體在某種程度上屬於人工智慧研究範疇,因此要想給智能體下一個確切的定義就如同給人工智慧下一個確切的定義一樣困難。在分散式人工智慧和分散式計算領域爭論了很多年,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
研究人員從不同的角度給出了智能體的定義,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 FIPA(Foundation forIntelligent Physical 智能體),一個致力於智能體技術標準化的組織給智能體下的定義是:“智能體是駐留於環境中的實體,它可以解釋從環境中獲得的反映環境中所發生事件的數據,並執行對環境產生影響的行動。” 在這個定義中,智能體被看作是一種在環境中“生存”的實體,它既可以是硬體(如機器人),也可以是軟體。
2) 著名智能體理論研究學者Wooldridge博士等在討論智能體時,則提出“弱定義”和“強定義”二種定義方法:弱定義智能體是指具有自主 性、社會性、反應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的智能體;強定義智能體是指不僅具有弱定義中的基本特性,而且具有移動性、通信能力、理性或其它特性的智能體;
3) Franklin和Graesser則把智能體描述為“智能體是一個處於環境之中並且作為這個環境一部分的系統,它隨時可以感測環境並且執行相應的動作,同時逐漸建立自己的活動規劃以應付未來可能感測到的環境變化”;
4) 著名人工智慧學者、美國斯坦福大學的Hayes-Roth認為“智能智能體能夠持續執行三項功能:感知環境中的動態條件;執行動作影響環境條件;進行推理以解釋感知信息、求解問題、產生推斷和決定動作”;
5) 智能體研究的先行者之一,美國的Macs則認為“自治或自主智能體是指那些宿主於複雜動態環境中,自治地感知環境信息,自主採取行動,並實現一系列預先設定的目標或任務的計算系統”。
由以上定義可知,智能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
(1)自治性(Autonomy ) : 智能體能根據外界環境的變化,而自動地對自己的行為和狀態進行調整,而不是僅僅被動地接受外界的刺激,具有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能力。
(2)反應性(Reactive):能對外界的刺激作出反應的能力、
(3)主動性(Proactive):對於外界環境的改變,智能體能主動採取話動的能力。
(4)社會性(Social ) : 智能體具有與其它智能體或人進行合作的能力,不同的智能體可根據各自的意圖與其它智能體進行交互,以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5)進化性:智能體能積累或學習經驗和知識,並修改自己的行為以適應新環境。
從智能體的特性就可以看出,智能體與對象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很大的不同。
智能體和對象一樣具有標識、狀態、行為和介面,但智能體和對象相比,主要有以下差異:
1) 智能體具有智能,通常擁有自己的知識庫和推理機,而對象一般不具有智能性;
2) 智能體能夠自主地決定是否對來自其它智能體的信息作出響應,而對象必須按照外界的要求去行動。也就是說智能體系統能封裝行為,而對象只能封裝狀態,不能封裝行為,對象的行為取決於外部方法的調用;
3) 智能體之間有通信通常採用支持知識傳遞的通信語言。
但智能體可以看做是一類特殊的對象,即具有心智狀態和智能的對象,智能體本身可以通過 對象技術進行構造,而且目前大多數智能體都採用了面向對象的技術,智能體本身具有的特性又彌補了對象技術本身存在的不足,成為繼對象技術後,電腦領域的又一次飛躍。目前,全球範圍內的智能體研究浪潮正在興起,包括電腦、人工智慧以及其它行業的研究人員正在對該技術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並將其 引入到各自的研究領域,為更加有效地解決生產實際問題提供了新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