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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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信貸是旅游者向銀行借款用於個人旅游消費的一種信用消費形式。
旅游信貸存在的問題[1]
1.旅游信貸存在的問題旅游信貸發展緩慢。自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以來,我國銀行業開展了多種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但開展旅游消費信貸業務的銀行卻不多,即使有些銀行開辦了這一項業務,也是發展得極其緩慢。消費信貸分為短期消費性貸款和中長期消費性貸款。
2.旅游信貸產品單一。旅游貸款一般由銀行和旅行公司聯合推出,貸款申請人只能參加銀行認可的旅游公司所組織的旅游項目。例如:申請中國工商銀行的旅游貸款,只能選擇國旅,想申請北京商業銀行的旅游貸款,只能選擇中旅,而且借到貸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現金的,只能跟隨銀行指定的旅行社組成的旅行團隨行.這樣消費者在選擇旅游線路和旅游服務上都受到限制。
3.旅游信貸產品供給不足。目前,五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除中國銀行有度假旅游貸款、交通銀行有旅游貸款外,其餘的三大行都沒有旅游貸款品種。據瞭解,較早推出旅游貸款業務的中國工商銀行已經不提供單獨的旅游貸款服務,將旅游貸款與其他一些品種貸款一併歸入個人綜合消費貸款;2005年中國農業銀行停辦旅游貸款業務。
旅游信貸問題的成因分析[1]
1.旅游信貸條件苛刻。目前的消費信貸中,商業銀行既是消費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獨自承擔了信貸消費的資金壓力和風險,這就制約了信貸消費的進一步發展。貸款銀行為了減少風險,必然以苛刻的信貸條件要求貸款人履行繁雜的貸款手續。由於旅游的信貸需求是突發性的,短時間內辦理完成並不容易,貸方和借方的積極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響。
2.住房和購車消費信貸的擠出。貸款旅游與貸款購房、買車相比,我國的消費者認為車和房與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是生活必需品,而旅游是一種奢侈性消費,這是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嘲。據中國人民銀行最近調查顯示.半數居民並沒有消費信貸意向。與此同時。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消費群體接受消費信貸的傾向也有所不同,願意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這也表明瞭國人對待生活的務實心態,正是這種心態阻礙著旅游信貸業務的發展。
3.商業銀行缺乏源動力。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自推出旅游貸款服務兩年來,僅辦過幾例旅游消費貸款,中國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銀行也不例外。即使在我國經濟比較發達的江蘇、福建、北京等省(市)實際申請者也很少。商業銀行作為企業,當然應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但是我國的商業銀行目前遠遠沒有市場化,競爭遠不充分,所以銀行往往青睞盈利較大的信貸項目。對於一般金額較小的個人旅游消費信貸業務往往積極性不高。因此,才有了五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除中國銀行有度假旅游貸款、交通銀行有旅游貸款外,其餘的三大行都沒有旅游貸款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