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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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分辦是指將收到的文書按照一定範圍和運行辦法發送給有關人員或承辦部門的過程。
文書分辦要求:(1)準確及時;(2)按分辦範圍發送;(3)主次分明、手續齊全。
1、文書分類
對文書進行分類,將文件按緊急程度、密級、類型和內容涉及的業務部門分開。
2、明確分辦對象
根據文書的內容和性質,區分不同情況,確定文書的接受者。
3、遞送文書
文書的遞送可以採用直接遞送和機要人員傳遞兩種方法。需要分辦的文書主要是辦件、閱件和簡報。屬於方針性、指揮性、重要性的文書,先送辦公部門負責人或領導;屬於單位日常事務性的已有明確分工的文書,或已有批示規定和有規可循的例行文書,按主管業務的分工範圍分送給有關部門或承辦人。
上級單位閱件一般情況按固定分送範圍分送;其他文件、簡報等可按非固定範圍分送有關領導和相應部門。
4、履行手續
在文書分辦過程中,要填寫“文件登記表”,由收文單位簽字。
註意事項:
(1)分送給領導閱批的文書,要連同“文書處理單”一併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