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59个条目

政府規制均衡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政府規制均衡

  政府規制均衡是與市場結構相匹配或對稱並可以實現資源最優配置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規制或規制結構。是與市場結構相匹配或對稱並可以實現資源最優配置和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規制或規制結構。

政府規制均衡的表現形式

  政府規制均衡是與市場結構相匹配或對稱並可以實現資源最優配置和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規制或規制結構。政府規制均衡存在形式上的和實質上的兩種表現形式:從形式上來看,政府規制均衡是規制的凈收益最大化和規制需求與規制供給相等時的一種狀態;從實質上來看,政府規制均衡是一種行為均衡,是在經濟中的各種行為主體(廠商、規制者、消費者)力量的均衡,這種均衡是各行為主體在經濟活動中不斷博弈從而實現的一種均勢狀態,即各行為主體無力也無意通過改變自己或他人行為來獲得更多收益,從而不再改變自己的行為。

政府規制均衡的動態調整過程[1]

  當規制均衡時,市場結構與政府規制是相匹配的,規制結構也是最優的,從而經濟中各行為主體對現有的規制結構是滿意或滿足的。但是由於市場結構尤其是市場需求技術條件總是在動態變化之中,如果政府規制不隨市場結構的變化而變化的話,它就會與市場結構發生錯位,規制結構就會偏離均衡點,出現政府規制的非均衡,此時的社會福利沒有達到最大,存在福利損失,而這種非均衡達到一定程度就會發生由規制結構的非均衡向均衡的調整以增大社會福利。由非均衡向均衡的調整過程並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演化過程,而是一個經濟中各行為主體通過博弈進行利益重新分配的過程。當規制結構偏離均衡點時,各行為主體就會對現有的規制結構不滿意或不滿足,因為原本利益中性的規制制度不再能完成合理的利益分配,一些人會因此獲取額外利益,而另一些人會因此而受損。那些從原有規制制度中獲益的個人或集團無疑會竭力維護之,反對或延緩新的與市場結構相匹配的規制制度的產生,均衡的調整因此變得艱難。同樣,在原有規制制度中受損的個人或集團會極力爭取新的對自己有利的規制制度的產生,於是各行為主體進行利益重新分配的博弈。我們構造一個簡單的模型來分析政府規制均衡的調整過程。

  我們假設規制的目標是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這個目標是通過政府規制與市場競爭(我們用市場結構來表示,具體分為壟斷寡頭壟斷壟斷競爭完全競爭四種市場結構)的最有效結合實現的。因此我們可以假設社會福利為政府規制和市場結構的函數,而政府規制均衡則是這個函數的最優解。設M_i = (i = 1 , 2 , \cdots , n)表示不同的市場結構,R_j (j = 1 , 2 , \cdots , n)表示不同的政府規制制度。理論上,市場結構與政府規制制度的搭配方式有擴種,但是政府規制均衡時兩者的匹配有且只有一種,即當i=j時,政府規制與市場結構一一對應,規制結構最優,實現了社會福利的最大化。當i≠j時,出現規制的非均衡,存在社會福利的損失。

  圖3中,用橫軸表示市場結構,市場結構是受到市場需求和技術條件的影響而處於不斷的變化中;用縱軸來表示政府規制;從原點出發的射線表示可以使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市場結構和與這種特定的市場結構相對稱的政府規制的組合,二者一一對應,其上的每一點都表示政府規制均衡,如E點、E1點、E2點,射線以外表示規制的非均衡。當市場結構發生動態變動時,理想的狀況是規制沿該射線快速地變動以適應市場結構的變動,規制結構從一種均衡向另一種均衡變動,儘量避免福利的損失。但是實際情形往往不是這樣的,最優規制均衡的運行軌跡並不是沿著這條射線,而通常是沿著一個曲折的路徑:先是市場結構變動,而規制制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不變,然後規制制度開始變化,使規制結構逐漸調整為最優,達到規制均衡,即均衡一非均衡一均衡。圖中箭頭表示的是均衡的變動,如前所述,政府規制均衡變動的過程乃是經濟中各行為主體(廠商、規制者、消費者)進行博弈的過程,他們會受到各自利益的驅動,同時由於規制者在改變規制政策過程中的認識上的制約,造成均衡的變動不是直線式的,而是曲折的,主要表現為政府規制的滯後。圖3中從E點(均衡)到E1點(均衡),首先是市場需求和技術條件等因素造成市場結構的變化,市場結構的變動往往是快速的,而規制的調整和變動與市場結構的變動並不同步,而是一個較為曲折的過程,如圖3中箭頭所示,從E點到E1點的均衡調整的整個路徑為E(均衡)-E_l \prime(非均衡)-E1(均衡),同時這一過程表示規制需求大於規制供給,需要政府或規制者加強規制。同樣,從E點到E2點的均衡調整過程也是曲折的,調整的路徑為E(均衡)一E_2 \prime(非均衡)一E2(均衡),這一過程表示規制供給大於規制需求,要求政府或規制者放鬆規制,取消部分規制,甚至完全取消規制。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規制的改革和新的規制均衡的形成過程是曲折的,需要政府及規制者做出大量的努力。

  Image:政府规制均衡的变动.png

參考文獻

  1. 劉華軍.論政府規制均衡及均衡的動態調整[J].財貿研究,2004(4)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Lin.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政府規制均衡"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