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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制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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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规制均衡

  政府规制均衡是与市场结构相匹配或对称并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规制或规制结构。是与市场结构相匹配或对称并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规制或规制结构。

政府规制均衡的表现形式

  政府规制均衡是与市场结构相匹配或对称并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规制或规制结构。政府规制均衡存在形式上的和实质上的两种表现形式:从形式上来看,政府规制均衡是规制的净收益最大化和规制需求与规制供给相等时的一种状态;从实质上来看,政府规制均衡是一种行为均衡,是在经济中的各种行为主体(厂商、规制者、消费者)力量的均衡,这种均衡是各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博弈从而实现的一种均势状态,即各行为主体无力也无意通过改变自己或他人行为来获得更多收益,从而不再改变自己的行为。

政府规制均衡的动态调整过程[1]

  当规制均衡时,市场结构与政府规制是相匹配的,规制结构也是最优的,从而经济中各行为主体对现有的规制结构是满意或满足的。但是由于市场结构尤其是市场需求技术条件总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如果政府规制不随市场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的话,它就会与市场结构发生错位,规制结构就会偏离均衡点,出现政府规制的非均衡,此时的社会福利没有达到最大,存在福利损失,而这种非均衡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由规制结构的非均衡向均衡的调整以增大社会福利。由非均衡向均衡的调整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演化过程,而是一个经济中各行为主体通过博弈进行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当规制结构偏离均衡点时,各行为主体就会对现有的规制结构不满意或不满足,因为原本利益中性的规制制度不再能完成合理的利益分配,一些人会因此获取额外利益,而另一些人会因此而受损。那些从原有规制制度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维护之,反对或延缓新的与市场结构相匹配的规制制度的产生,均衡的调整因此变得艰难。同样,在原有规制制度中受损的个人或集团会极力争取新的对自己有利的规制制度的产生,于是各行为主体进行利益重新分配的博弈。我们构造一个简单的模型来分析政府规制均衡的调整过程。

  我们假设规制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个目标是通过政府规制与市场竞争(我们用市场结构来表示,具体分为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完全竞争四种市场结构)的最有效结合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假设社会福利为政府规制和市场结构的函数,而政府规制均衡则是这个函数的最优解。设M_i = (i = 1 , 2 , \cdots , n)表示不同的市场结构,R_j (j = 1 , 2 , \cdots , n)表示不同的政府规制制度。理论上,市场结构与政府规制制度的搭配方式有扩种,但是政府规制均衡时两者的匹配有且只有一种,即当i=j时,政府规制与市场结构一一对应,规制结构最优,实现了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当i≠j时,出现规制的非均衡,存在社会福利的损失。

  图3中,用横轴表示市场结构,市场结构是受到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用纵轴来表示政府规制;从原点出发的射线表示可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市场结构和与这种特定的市场结构相对称的政府规制的组合,二者一一对应,其上的每一点都表示政府规制均衡,如E点、E1点、E2点,射线以外表示规制的非均衡。当市场结构发生动态变动时,理想的状况是规制沿该射线快速地变动以适应市场结构的变动,规制结构从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变动,尽量避免福利的损失。但是实际情形往往不是这样的,最优规制均衡的运行轨迹并不是沿着这条射线,而通常是沿着一个曲折的路径:先是市场结构变动,而规制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不变,然后规制制度开始变化,使规制结构逐渐调整为最优,达到规制均衡,即均衡一非均衡一均衡。图中箭头表示的是均衡的变动,如前所述,政府规制均衡变动的过程乃是经济中各行为主体(厂商、规制者、消费者)进行博弈的过程,他们会受到各自利益的驱动,同时由于规制者在改变规制政策过程中的认识上的制约,造成均衡的变动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主要表现为政府规制的滞后。图3中从E点(均衡)到E1点(均衡),首先是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造成市场结构的变化,市场结构的变动往往是快速的,而规制的调整和变动与市场结构的变动并不同步,而是一个较为曲折的过程,如图3中箭头所示,从E点到E1点的均衡调整的整个路径为E(均衡)-E_l \prime(非均衡)-E1(均衡),同时这一过程表示规制需求大于规制供给,需要政府或规制者加强规制。同样,从E点到E2点的均衡调整过程也是曲折的,调整的路径为E(均衡)一E_2 \prime(非均衡)一E2(均衡),这一过程表示规制供给大于规制需求,要求政府或规制者放松规制,取消部分规制,甚至完全取消规制。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规制的改革和新的规制均衡的形成过程是曲折的,需要政府及规制者做出大量的努力。

  Image:政府规制均衡的变动.png

参考文献

  1. 刘华军.论政府规制均衡及均衡的动态调整[J].财贸研究,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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