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和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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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 T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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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生育率是指假設婦女按照某一年的年齡別生育率度過育齡期,平均每個婦女在育齡期生育的孩子數。總和生育率很好地說明瞭婦女現在究竟生育多少孩子,因此它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標之一。
總和生育率也稱總生育率,是指該國家或地區的婦女在育齡期間,每個婦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數。這種生育率計算方式,並非建立在真正一組生育婦女的數據上,因為這涉及等待完成生育的時間。此外,這種計算模式並不代表婦女們一生生育的子女數,而是基於婦女的育齡期,國際傳統上一般以15歲至44歲或49歲為準。
一般來講如果總和生育率小於2.1(對已發展國家來說),新生人口是不足以彌補生育婦女和其伴侶數量的。2007年《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提出:“全國總和生育率在未來30年應保持在1.8左右,過高或過低都不利於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全國婦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8以下。
下表為2008年聯合國統計的世界總和生育率的歷史與預測(1950年-2050年)
年間 | TFR | 年間 | TFR |
---|---|---|---|
1950-1955 | 4.92 | 2000-2005 | 2.67 |
1955-1960 | 4.81 | 2005-2010 | 2.56 |
1960-1965 | 4.91 | 2010-2015 | 2.49 |
1965-1970 | 4.78 | 2015-2020 | 2.40 |
1970-1975 | 4.32 | 2020-2025 | 2.30 |
1975-1980 | 3.83 | 2025-2030 | 2.21 |
1980-1985 | 3.61 | 2030-2035 | 2.15 |
1985-1990 | 3.43 | 2035-2040 | 2.1 |
1990-1995 | 3.08 | 2040-2045 | 2.15 |
1995-2000 | 2.82 | 2045-2050 | 2.02 |
總和生育率的局限性[1]
與絕大多數統計指標一樣,總和生育率也有其局限性。
第一,由於其值實際上涉及了35個育齡婦女的實際隊列,並且只有在各年齡別生育水平長期不變的苛刻條件下,它才能真正代表一批同齡育齡婦女一生實際的生育水平,但這一條件很難滿足。一方面,總和生育率極易受到戰爭、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以及風俗習慣等因素的影響而劇烈波動(如中國1959~1961年自然災害時期總和生育率的短期大幅下降),在這種情況下,總和生育率作為終身生育估計的功能就會大打折扣。因為,此時總和生育率的下降只是由於不同時期特殊原因的影響,並不意味著終身生育水平真的下降。另一方面,婚育年齡及人數的變化也會導致總和生育率描繪終身生育水平功能的失真。
第二,總和生育率是通過年度數據計算而得,實際上是以一個短期行為來反映長期指標。
第三,總和生育率計算複雜,需要大量的統計數據,特別是部分統計數據(如人口出生數)的真實性又存在較大的疑問。數據質量不高及演算法上的複雜,使得確切的總和生育率難以獲取,得出的總和生育率也廣受質疑。
因此,國內外已有許多學者對總和生育率的功能缺陷進行了研究,並提出了許多改進和調整的方法(Bongaarts等,1998;王廣州,2002;郭志剛,2002),其研究主要著眼於演算法的改進和利用新的數據源進行測定。但我們也需要針對現存最常見的人口數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人口數據)和數據的特點(抽樣的育齡婦女人數較準,但出生人口數不准),“量身定做”一套計算總和生育率的方法,使之能較準確反映近年來婦女的終身生育水平。仔細分析總和生育率局限性,在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的情況下,突發事件對總和生育率影響的風險逐漸降低,風俗習慣等對總和生育率的影響也在減弱。我們主要應面對總和生育率的結構缺陷和統計數據質量不高(主要是新生人口的漏報)的問題提出改進,使得在現有數據的基礎上得出比較切合實際的總和生育率及年齡別生育率,同時應用調整的總和生育率及f(x)對今後人口數量及結構的走向進行預測。
- ↑ 張青.總和生育率的測算及分析.中國人口科學,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