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分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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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分配法是指分配間接費用時,不論各批次產品是否完工,都要按當月分配率分配其應負擔的間接費用。採用這種分配法,各月份月末間接費用明細賬沒有餘額,未完工批次或定單也要按月結轉間接費用。[1]
當月分配,就是將當月發生的工資、福利費和製造費用等歸集之後,按當月發生的工時數(或其它分配標準)求出分配率,再分配計入當月生產的各批次產品(不論完工與否)成本。計算公式如下:
某間接費用分配率=該間接費用總數÷當月生產工時總數
某批產品應負擔的間接費用=間接費用分配率×該批產品耗用工時數
現以製造費用為例,假定製造費用按工時進行分配,則可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製造費用分配率=本月製造費用發生額/本月發生的工時數
某批別產品應負擔的製造費用=該批別產品本月發生的工時數×製造費用分配率
可以對當月投產當月基本完工的產品採取按月分配間接費用的方式,按月分配工資、福利費和製造費用。這種分配方式可使產品成本接近當月實際耗費水平,有利於企業及時進行成本分析,更好地降低產品成本。
- ↑ 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成本會計》[M].第七章 成本計算分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