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分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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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分配法是指分配间接费用时,不论各批次产品是否完工,都要按当月分配率分配其应负担的间接费用。采用这种分配法,各月份月末间接费用明细账没有余额,未完工批次或定单也要按月结转间接费用。[1]
当月分配,就是将当月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和制造费用等归集之后,按当月发生的工时数(或其它分配标准)求出分配率,再分配计入当月生产的各批次产品(不论完工与否)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某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间接费用总数÷当月生产工时总数
某批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批产品耗用工时数
现以制造费用为例,假定制造费用按工时进行分配,则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制造费用发生额/本月发生的工时数
某批别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批别产品本月发生的工时数×制造费用分配率
可以对当月投产当月基本完工的产品采取按月分配间接费用的方式,按月分配工资、福利费和制造费用。这种分配方式可使产品成本接近当月实际耗费水平,有利于企业及时进行成本分析,更好地降低产品成本。
- ↑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本会计》[M].第七章 成本计算分批法